兵团本级投诉处理决定书

兵团本级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BZFW-〔2023〕188

二、项目名称:兵团一中数字校园升级及设备购置(平台及安全部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联合力普电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旗路196号1605室

被投诉人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1栋6层A

被投诉人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中学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卫生巷59号

相关供应商:新疆盛鑫亿达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2层2-5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中学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公告未按要求公布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内容,也并未公布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中标公司软件著作权证书为零,并不具备所投产品与服务应具备与采购需求相关的“综合素质评价”、“智能学习与推送”、“消息发送”、“数据采集”、“智能组卷”、“数学评价”等相同或相近应用功能的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存在虚假竞标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现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2不成立。责令代理机构限期整改,采购人可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兵团财政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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