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辽宁省分行办公印刷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4SY23097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分行办公印刷定点供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160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辽宁省分行提供办公印刷服务。本项目划分 2 个标段,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标段 1:中心区域;省行、沈阳市分行、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辽
阳及铁岭分行属于中心区域;标段 2:辽西区域;盘锦、营口、阜新、朝阳、锦州、葫芦岛
分行属于辽西区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分行办公印刷定点供应项目(标段 1); (002)辽宁省分行办公印刷定点
供应项目(标段 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宁省分行办公印刷定点供应项目(标段 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
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转包、非法分包、职
务侵占、农民工欠款、行贿犯罪等行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等事件。
(二)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
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四)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内至少两年不
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证明。
(五)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辽宁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辽宁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未被列入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3.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002 辽宁省分行办公印刷定点供应项目(标段 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
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转包、非法分包、职
务侵占、农民工欠款、行贿犯罪等行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等事件。
(二)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
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四)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内至少两年不
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证明。
(五)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辽宁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辽宁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未被列入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3.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的网站下载
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记录,下载网站
截图并加盖公章、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的证明材料、近一年内
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招标公告中合格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
币伍佰元整(500.00 元),请到(3)所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文件领取地点:1)
现场领取: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4 室;2)邮件领取:投标人将所需材料扫描件制作成 1
个 PDF 文件发送邮件至:syzbsc514@163.com, 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所投标段号+公司
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将回复邮件,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
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 24 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文件发售联系人:银玥、刘全盛联系电话:024-22525779、024-
22503596 传真:024-22503601;联系邮箱:syzbsc514@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1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1 会议室。
七、其他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1、项目名称:辽宁省分行办公印刷定点供应项目
2、项目编号:0614SY230970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本次招标内容为:为辽宁省分行提供办公印刷服务。本项目划分 2 个标段,两个标段兼
投不兼中。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1:中心区域;省行、沈阳市分行、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辽阳及铁岭分行属于中
心区域;
标段 2:辽西区域;盘锦、营口、阜新、朝阳、锦州、葫芦岛分行属于辽西区域。
6、服务周期:自合同首次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若有违约、
违规行为或被考评为不合格单位,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7、入围供应商数量:标段 1 入围家数 9-10 家;标段 2 入围家数 4-5 家。
8、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转包、非法分包、职
务侵占、农民工欠款、行贿犯罪等行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等事件。
(二)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
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四)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内至少两年不
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证明。
(五)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辽宁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辽宁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未被列入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3.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时,下
午 13:30 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
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的网站下载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
不为负数的证明材料、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业绩证明材料等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
(2)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元),请到(3)所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售后不退。
(3)文件领取地点:
1)现场领取: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4 室;
2)邮件领取:投标人将所需材料扫描件制作成 1 个 PDF 文件发送邮件至:syzbsc514@163.com,
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所投标段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项
目负责人将回复邮件,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 24
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4)文件发售联系人:银玥、刘全盛
联系电话:024-22525779、024-22503596 传真:024-22503601
联系邮箱:syzbsc514@163.com
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 1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
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 9:30 时前递交至沈阳招标中心有
限公司 511 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14、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 9:30 时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1 会议
室公开开标。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024-23491861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系人:银月、刘全盛
电 话:024-22525779、024-22503596
传 真:024-22503601
电子邮件:syzbsc514@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总站路支行
账 号:330100231920000567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88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4-23491861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 系 人: 银玥、刘全盛
电 话: 024-22525779
电子邮件: syzbs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