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预制菜产业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利通区预制菜产业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利通区预制菜产业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利通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 18: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01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1月08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9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099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北街2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630、181*****08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099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1.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1.3、1.4、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时间 2023-12-25 18:09:29 至 2024-01-02 23:55: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01-08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时间:2024-01-08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参加磋商供应商,进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 (3)参加磋商供应商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6)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自行携带电脑,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 (7)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北街263号
联系方式: 095*****630、181*****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二楼
联系方式: 095*****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贵锋
电话: 095*****630、181*****08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杜伟
电话: 095*****099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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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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