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七大道东段中度维修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LZB-F-2023-39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七大道东段中度维修项目工程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信阳国信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本项目建安费经政府相关评审部门审定的结算金额(若有,优先)或
经招标人确认的结算金额的 3‰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七大道东段中度维修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七大道东段中度维修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不足 1 个月,则提供相应月份的证明材料);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检测资质(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
5.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
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 门颁
发的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包括市政道路、材料),提供 2023 年本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
上的社保证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
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站打印扫描件。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
截止之日止。)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新五大道维也纳酒店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新五大道维也纳酒店会议室
七、其他
新七大道东段中度维修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LZB-F-2023-393
2.项目名称:新七大道东段中度维修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建安费经政府相关评审部门审定的结算金额(若有,优先)或经招标人
确认的结算金额的 3‰
5.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新七大道东段中度维修项目工程检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单位自筹,已落实。
5.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初步验收合格止。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若新成立公司不足 1 个月,则提供相应月份的证明材料);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检测资质(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
5.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
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 门颁
发的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包括市政道路、材料),提供 2023 年本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
上的社保证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
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站打印扫描件。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
截止之日止。)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2 日(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上
午:9:00-11:30,下午 15:00-17:30)。
2.报名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3.1 报名时请供应商本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
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相关报名资料的原件前来报名,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 1 套(复印件逐
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3.2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
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
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 年 1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新五大道维也纳酒店会议室。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信阳国信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新七大道 56 号
联 系 人:朱仁武
联系电话:0376-6505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环球大厦 C 座 2608 室
联 系 人:刘少博
联系电话:1823760729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少博
联系方式:1823760729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国信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新七大道 56 号
联 系 人:朱仁武
电 话:0376-65057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南 500 米升龙环球大厦 C 座 26 楼 2608 室。
联 系 人: 刘少博
电 话: 18237607297
电子邮件: tlzb00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