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监督体系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卫生监督所监督体系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安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新县卫生监督所监督体系建设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新县卫生监督所监督体系建设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FZB-2016-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悦

项目联系电话:170*****09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 安新县育才东路

联系方式:马京辉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立栓 ****-********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数量:安新县卫生监督所监督体系建设设备采购一批

项目性质、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主要设备(voc测定仪、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光离子化检仪、可吸入颗粒分析仪)的生产厂家或合法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3、供应商须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授权代表2014年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报名持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厂家或合法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代表2014年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开标时携带以上原件,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9:30至2016年03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室(安新县旅游路景区工商分局院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本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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