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道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采购公告

2023年第四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道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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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四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道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HSY-2023-12-2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3 年第四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道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373384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为 2023 年第四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道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监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 年第四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道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 年第四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道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
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
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
(含)以上技术职称;(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
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 B 座 702 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 B 座 702 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2023 年第四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道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中弘
卓越中心 B 座 702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 年第四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道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ZHSY-2023-12-25ZHSY-2023-12-25;
3、资金来源及工程预算投资:财政资金;2135053.13 元。
4、监理费招标控制费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监理费率报价,监理费率为 1.58%。
5、服务期限:项目实施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6、服务要求、设施要求和管理要求:熟悉所监理项目的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能有
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督促、检查项目投入的人工、材料、设备情况并做好检查并记录;严
格依据规范及标准对施工过程或工序及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记录等。
7、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区。
8、采购范围:主要为 2023 年第四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道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监理项目;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0、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
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的原
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
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
(含)以上技术职称;(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
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 B 座 702 室
3.方式:现场获取;
携带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
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售价:询价通知书 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 B 座 702 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 B 座 702 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九、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孟津区黄河路中段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637938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 B 座 70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800705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800705632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洛阳市孟津区黄河路交通局大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6379387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 B 座 702 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880070563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道路建设 脱贫攻坚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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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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