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17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法官 181*****838

报价起止时间:2023-12-25 23:40 - 2023-12-28 23:40

采购单位: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鼎城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劳务派遣服务; 描述:1.按合同条款配足配齐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厨师等,确保无闲散、空余人员;拟派人员不得少于8名。;资质要求:2、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经年检有效;;采购需求:详情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次 ******.00 -

买家留言:一.为保障供需双方利益,竞价人在报价前需通过现场踏勘,与我方详谈了解相关情况充分了解采购人的服务需求,上传勘探证明,否则报价无效;踏勘于2023年12月26日上午8-10点在院机关109房间;二.试用承诺 1.同意采购人的试用考核要求。 2.承诺若试用考评不合格,则按日结算工资,友好退出。

附件: 鼎城区法院食堂委托管理项目采购.docx

响应附件要求:响应附件要求:1.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现勘证明;3.报价单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常德市 鼎城区 武陵镇 金霞路与桃花源路交汇处往西200米(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试用承诺 参与竞价即视为同意采购人的试用考核要求,承诺若试用考评不合格,采购方不满意,则按试用期合计日工资800元/天结算,友好退出,试用考核期为一周。
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经年检有效;
服务要求 1、外包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质效的心脑血管等疾病隐患和肺结核等不适宜餐饮行业的传染性疾病;2、外包服务人员服从我方日常管理,遵守我方管理规定;3、外包服务人员具备勤俭节约等基本职业素养,自觉爱护厨房设施设备。4、外包服务人员需经我方考核方可上岗,未经我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5.上传政府相关单位合作经验证明的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优先。
报价要求 1、采购方为审判场所,有一定的特殊性,供应商应参与统一进行的现场踏勘并与我方详谈了解相关情况获得勘探证明,方可参与竞价。
合同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同意与我方签署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包括违反管理规定扣罚款事项。



,常德市,鼎城区,常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劳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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