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大庙石英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凤阳县大庙石英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凤阳县大庙石英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大庙石英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实施单位。邀请单位如下:

1、合肥华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安徽碧清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阜阳中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大庙石英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2、项目概况:编制扩区后的大庙石英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服务周期:90日历天。

4、质量要求:提交最终成果资料并通过专家评审。

5、预算价:19.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17.5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该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付款方式:提交现状监测报告以后付合同金额的50%,最终成果资料通过审查意见后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11时2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章)

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电话:153*****982

代理机构:卓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691

2023年12月25日

标签: 控制性详细规 环境影响评价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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