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年金华烟草电子烟分拣及物流寄递到户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的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6年金华烟草电子烟分拣及物流
寄递到户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YC-CF3307230870(YG2023-FW5986-2)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金华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6年金华烟草电子烟分拣及物流寄递到户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渐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2026年金华烟草电子烟分拣及物流寄递到户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6年金华烟草电子烟分拣及物流寄递到户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2026年金华烟草电子烟分據及物流寄递列户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口具有法人资格回具有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
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具备有效营业执
黑(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2.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
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回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前款允许其他组
织投标时,非法人单位提供单位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
3.从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在经营语动中无重
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4类似案例要求:回无/口有,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类似项目案例1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在合同复印件上加盖授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6日00时00分到2024年01月15日14时29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zcygo.cn/,3.获取方式政府采胸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
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葵单中选择项目,中请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zcygov.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zcygov.cn/)
七、其他
新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委托,对2024-2026年金
华烟草电子烟分拣及物流寄递到户服务项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是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用电子招标方式,通过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欢迎对本项日有兴趣并符合资格
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2026年金华烟草电子烟分擦及物流寄递到户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JhC-CF3307230870(YG2023-F5986-2):
3,项目实施地点:金华:
4.项目概算:150万元:最高限价:电子烟分拣寄递单价限价为人民币13.3元/单。总合
同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5.招标内容:中标人须承担全省范围电子烟零售点的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烟弹与
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及票据)分抹打包及寄递业务。服务期限:2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口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承粗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
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具备有效营业
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2.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项日负责人无行随行为记录,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
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日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前款允许其他组
织投标时,非法人单位提供单位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
3.从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
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4.类似案例要求:回无/口有,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类似项目案例1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在合同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地点:玫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艺cygo%.cn/):
/
3,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
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L.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zcygov.cn/):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4时30分00秒.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月15日14时30分00秒:
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zeygov,cn/),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口需要撒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七、电子招投标说明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m.zcygov..
c/)”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胸投标人魔料填可:申领CA数字证
书--一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我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
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
下载并安装:
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
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
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不接受未按上
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活动:
6.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
处理:
7,投标文件的传输递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
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
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除招标文件有钓定外,备份投标文件自
动失效。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时,应按照以下方式处是①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解密的,视
为撒销其投标文件:②因事投标人原因造成未解密的,在征得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
可廷长解密时间或延期解密:③因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未解密或经延长、延期仍无法解密时,
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暴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撒
回投标文件:
9.电子招标的终止电子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终止电子采购活动①政府采购云
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政府采购云平台功能模块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的③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淮密危险的④其他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正
常运行,或无法保证电子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经评标
委员会评估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开展电子招标活动,也
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
购活动:
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胸-操作流程-电子招
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一投标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渐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梅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婺江东路32号
地址: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联系人:周女士郎编:321000
联系电话:057982422776项目联系人:钱女士,谢先生
电话:0579-83188379
报名事项暖系人:包女士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婺江东路32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79-82422776
电子郎件:/
招标代理机构:渐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0579-83188379
电子郎件:jhygzb8qq.com
光
业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整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