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呼市一期2号线项目动力电缆第二批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呼市一期2号线项目动力电缆第二批采购招标公告
ZB******-HBGC01
二、项目概况1、呼市一期2号线项目(简称)
(1)项目全称: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垃圾焚烧余热发电项目
(2)项目位置: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厂内预留用地
三、招标范围1、 呼市一期二号线项目(简称)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垃圾焚烧余热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厂内预留用地。
建设规模:1条5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生产线。
焚烧工艺:机械炉排焚烧炉+余热锅炉工艺。
2、招标范围:
2.1、本文件界定的招标范围为:
2.1.1对于供货范围内1KV低压动力电缆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及测试(至少含自检及自测)、试验(至少含国标行标规定的出厂前试验)、供货、包装、运输、拆箱见证、验收配合、质保、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投标方对这些内容负有全部责任。
2.1.2投标方提供电缆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敷设、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供招标方查阅。
2.1.3投标方应对全部供货产品进行检查和试验,并提供出厂试验报告书,在合同及招标方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招标方。
2.1.4电缆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非施工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方应负责解决。
2.1.5在任何阶段(如设备到货、通电调试期间等)发现到货设备由于自身故障、缺损或性能不满足使用要求及技术等要求时,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更换及免费解决问题。
2.1.6投标方承诺:在电缆使用过程中,若招标方认为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招标方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现场检验,若经检验确认是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全部承担。
2.1.7投标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招标方进行工程设计,包括应招标方要求自费参加工程联络会。
2.1.8供货表不作为唯一供货依据,投标方的供货应满足技术文件等要求,如不满足投标方应补充完整并不增加任何费用。
2.1.9具体排产以招标方提供给投标方的生产单为准,最终结算按照最终供货的电缆型号、数量结算。
2.1.10产品通过国家强制3C认证。产品供货时,应提供出厂试验报告、国家强制3C认证、质量合格证等。
2.1.11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电缆不得出现跳米情况,所有电缆电缆头从“0米”开始计数并以实际供货米数为结尾。
2.1.12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电缆每米长度不得出现缩水等情况。
2.1.13供货产品在任何阶段发现上述跳水、缩水情况,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对相关电缆进行更换,电缆更换相关材料费、运输费等由投标方全部承担。
2.1.14投标方所供电缆应具有较好的电气性能,机械物理性能以及不延燃性。
2.1.15投标方应采取措施确保电缆质量,产品交货前,应对电缆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2.1.16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招标方有权拒绝验收,投标方应负责更换或赔偿。
2.1.17投标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按规定完整、及时提交给招标方;对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应邀请招标方派代表参加。
2.1.18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电缆满足电厂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电缆的设计、制造、供货、试验、装箱、发运等过程全面负责。
2.1.19投标方需提供每种电缆规格成1盘/轴/卷/捆的最大长度,单位为米/盘。投标方所供电缆分盘情况由标后招标方最终确定。
2.1.20收货地址为本项目现场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厂内。收货人协议签订后由招标方提供。
2.1.21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品牌厂家产地等,以及其它属于本套系统施工、调试及运行所必需的设备、附件。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设备、部件,即使本文件及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并不得增加费用。
2.1.22投标方应对技术要求整体负责,确保其符合本技术文件要求,因投标方未填写完整(如型号规格数量品牌列项等)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增加费用。
2.1.23所有供货范围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若所列产品、附件、材料不足以满足本技术文件及图纸的要求,则投标方应无条件补足。
2.1.24投标方负责电缆第三方检测及其费用。
四、投标须知1、招标方式:国内招标采购。
2、招标人名称: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江坤010-********、186*****513
邮箱:yujiangkun@bmei.com
4、交货时间:2024年03月(预计)
5、具体技术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7、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5日上午10时。
8、开标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5号办公楼B座四层第六会议室。
9、招标联系人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5号办公楼B座三层(北侧)。
10、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01月02日。
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五、2”部分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盖章扫描发送邮箱),招标方进行资格预审并仅向通过预审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时间:2024年01月03日~2024年01月04日。
12、媒介:本次公告在(http://)、招标方公司网站(http://www.bmei.com/)公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2)近3年有3个发电厂或其他工业行业的类似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参加招投标活动2年内没有相关违法或者违法嫌疑记录;
(6)具备生产制造能力,不接受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投标。
2、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有3个发电厂或其他工业行业的类似业绩合同或者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提供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5)提供中标后不得转包的承诺文件;
(6)投标申请函;
(7)无关联关系说明(后附格式);
(8)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招标公告附表1、2、3、4相关内容;
(10)廉洁从业责任书。
六、投标费用1、 招标文件每套购置费500元,售后不退;
2、相关费用的缴纳,请使用投标公司的基本账号转账。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标签: 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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