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电话营销类及客户关怀服务类外包业务招标公告

信用卡电话营销类及客户关怀服务类外包业务招标公告

摘要: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电话营销类及客户关怀服务类外包业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光大银行信用卡电话营销类及客户关怀服务类外包业务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具体业务分类如下:

电话营销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分期业务(含账单分期、交易分期、账单分期二次营销、取现分期等我行开展的各项分期业务)、高端客户(白金卡、钛金卡、乐惠金卡)引入业务(首次、二次及以上)、销户挽留业务、商旅和信用卡客户生活圈服务及营销、存量和增量客户卡片激活业务以及产品组合营销业务等。

电话服务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客户生命周期相关的电话关怀、回访服务等业务。

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光大银行信用卡电话营销类及客户关怀服务类外包业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2. 项目编号:TC16091K7

3.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内容:信用卡中心电话营销类、客户关怀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客户生命周期类相关的电话服务类业务,并同时向我行提供用于业务所需的物理工位及人员工时租赁业务, 具体业务分类为电话营销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分期业务(含账单分期、交易分期、账单分期二次营销、取现分期等我行开展的各项分期业务)、高端客户(白金卡、钛金卡、乐惠金卡)引入业务(首次、二次及以上)、销户挽留业务、商旅和信用卡客户生活圈服务及营销、存量和增量客户卡片激活业务以及产品组合营销业务等。电话服务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客户生命周期相关的电话关怀、回访服务等业务。

4. 合作期限及合同签署:合作期限拟定为五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

5. 中标人数量:五家。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3)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为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4)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两个金融行业项目合作的成功案例或两个电话营销项目合作的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5)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6)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应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7)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开标的必要条件:投标人为十五家或以上时方可开标;否则不再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

7. 招标文件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l 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l 两个金融行业项目合作的成功案例或两个电话营销项目合作的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 2016年 4 月11日止,每天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购买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6室)

报价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 4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 编:100033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马静、金妍妍、陆欣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金融街丰盛支行

帐 号:****************9

电 子 信 箱 :cntcitc9@163.

2016年3月23日

标签: 电话 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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