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黄跃进继承黄栋梁、霍登芬不动产权的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黄跃进继承黄栋梁、霍登芬不动产权的公告
瓮不动产(********)号
继承人:黄跃进
被继承人:黄栋梁、霍登芬
因黄跃进继承被继承人黄栋梁、霍登芬的不动产,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黄栋梁于2007年9月9日死亡,被继承人霍登芬于2004年4月15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瓮安县天文镇天文社区,该房屋由黄跃进单独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15日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标签: 不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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