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0104执4690号案件告知案件当事人公告
2022川0104执4690号案件告知案件当事人公告
(2022)川0104执4690号案件 告知案件当事人公告 |
(2022)川0104执4690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标的物“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大江路211、213号南岸路1、3号1楼商业用房;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2栋1单元3楼3号房屋;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3栋1单元2楼1号房屋;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6栋2单元2楼3号房屋;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新丰路33、35、37、39号1楼商业用房”于2024年02月05日10时至2024年02月06日10时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2024年01月04日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拍卖公告。因无法与被执行人四川明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特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
(2022)川0104执4690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标的物“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大江路211、213号南岸路1、3号1楼商业用房;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2栋1单元3楼3号房屋;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3栋1单元2楼1号房屋;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南岸路57号6栋2单元2楼3号房屋;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新丰路33、35、37、39号1楼商业用房”于2024年02月05日10时至2024年02月06日10时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2024年01月04日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拍卖公告。因无法与被执行人四川明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特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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