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报告
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报告
市审计局:
2023年6月20日至9月1日,贵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局开展了城市园林绿化领域专项审计。接到贵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宣审投调报〔2023〕45号)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按照“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精心组织整改落实,多次在党组会专题会议中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大事项,并担任部分重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领任务,全程抓落实,指导督促责任部门细化整改措施,倒排节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反决策程序办理项目变更
反馈问题:6个项目未履行决策程序或超越权限,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减少合同工程量,涉及金额81.95万元。
情况说明:所涉项目变更为2020-2023年道路绿化养护管理6个项目(标段)内零星工程,工程内容及数量大多为项目招标前设定的文明创建临时复绿、道路绿岛岛头压低修剪、苗木栽植、移植,草花更换等预估实施内容,在合同履约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实施,并据实计量,未实施的内容不支付工程费用。同时,2020-2023年宣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6个标段原本养护期至2023年4月,但因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影响,新项目未能按时招标,为保证城市绿化养护不脱节,经局长办公会研定,对2020-2023年宣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进行了延期管理,养护期延长至2023年7月12日。按照工作惯例,合同内未实施的零星项目核减事项,在项目全部结束后统一上会研究完善变更手续。
整改情况:2020-2023年道路绿化养护管理一至六标段履约结束后,我局园林绿化管理处对项目履约期间所有零星工程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核实未实施和减少工程量原因,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原招标前预估工程内容但在管理期间未发生的,不再实施;对因场地条件限制或植物长势较好不需多次施工的内容,从节约政府资金角度出发,据实计量不再重复实施。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先批准、后变更”,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涉及价款的审核把关,完善变更程序,做到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二、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反馈问题:2022年市区公园零星维修改造工程、九曲公园塑木平台水毁修复工程和鳌峰公园、物阜九州、柏庄路灯维修工程紧贴60万元控制价,通过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
情况说明:我局管理的公园广场建设年代久,电路老化、设施设备破损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市民每日健身游憩体验,市民投诉、市长热线不断。针对设施设备维修项目,我局本着随坏随修的原则,及时组织招标、实施,解决市民投诉问题,保障公园正常运转。该三个项目均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根据图纸及现场编制清单控制价,每个项目参与投标的企业均在30家以上,市场竞争充分,没有通过规避公开招投标减少企业竞争的主观故意。该三个项目中标价、送审价均低于控制价,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以变更工程量增加造价,出现违反限额以下招投标规定的情况。
整改情况: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政策意识和纪律观念。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政府采购管理,加强工作预见性和项目统筹谋划,能够打捆实施的不再单独实施,保证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市场竞争更加充分、更加规范。
三、招投标、政府采购过程不规范
反馈问题:一是16个限额以下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为:本项目若少于3家响应人竞争,也可以进行正常的发包程序,上述涉及合同金额565.39万元。二是市城管执法局实施的2022年国庆及二十大花卉布点工程评标过程不规范,主要表现为:评标委员会组建不符合规定,开标记录反映仅有一家公司投标,且该项目评委为4人双数,以上不符合招投标相关规定和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要求,涉及合同金额52.85万元”。
情况说明:1.“本项目若少于3家响应人竞争,也可以进行正常的发包程序”系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标格式文本编制,非我局设置的招标条款。2.2022年国庆及二十大花卉工程于2022年9月9日公开开标,控制价为52.84万元,招标活动由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组织。因开标当日共有2个限额以下项目开标(本项目委派业主代表参加评审,另一项目未委派业主评委),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抽取了同一组评委(共3名),因代理公司工作疏忽,专家评委在评审时,在两个项目均签字,故本项目出现含业主评委在内有4名评委签字。
整改情况:1.针对“本项目若少于3家响应人竞争,也可以进行正常的发包程序”问题,我局立即对所有园林绿化招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主动与财政局、代理机构等部门沟通,将招标文件格式文本内“本项目若少于3家响应人竞争,也可以进行正常的发包程序”等条款进行了修订。2.针对“2022年国庆及二十大花卉布点工程评委人数不规范”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招标评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作流程,避免出现类似失误。今后,我局将加强对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的审核,对出现与法律法规相冲突、违背的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及时向招投标主管部门汇报反馈。
四、工程养护管理不到位
反馈问题1:城市绿化工程管养机制不健全,未建立城市绿化企业履约信用评价制度,主要表现为业主单位对管养单位的考核监管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城市绿化企业履约信用评价工作推进力度,按照省住建厅制定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效能管理及信用评价工作要求,积极建设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效能管理及信用评价系统,目前,2022年度审查认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共上报认定96家企业,其中市本级16家、宁国17家、绩溪县2家、旌德县1家、郎溪县29家、泾县31家。二是进一步优化日常巡查、月度考核、专项督查、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养护考评模式,客观公正的掌握各绿化养护企业工作进展、管理成效及存在问题,真正做到定量与定性、动态与静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
反馈问题2:管养招标文件、合同部分条款设置不合理、脱离实际,主要表现为:条款要求正常管养中,凡出现死亡、严重损伤的苗木,须在一周内安排补植、更换,实际工作中未能执行。
整改情况:我局制定的《宣城市城管执法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设置的项目招标文件、合同部分条款确实存在要求过急过严、过于理想,违背植物生长规律的问题。目前,我局正严格按照《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34/T5016-2015),对《宣城市城管执法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及招标文件、合同部分条款进行重新修订,目前已经完成文件征求意见稿。为确保修订的文件更加科学合理、更具可操控性,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正在开展审核修改,预计2023年12月底前正式印发,并作为我局今后一段时期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依据。
反馈问题3:养护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对苗木进行养护,2020年苗木移交清单较2017年城管执法局调查摸底清单,缺失苗木457株,经测算涉及造价约13.92万元;残次或长势不良苗木78株,色块5274平方米,经测算涉及造价约22.98万元。港汊绿化项目养护单位长时间未对有害杂草进行清理,现场发现大部分早园竹下区域伴生加拿大一支黄花”。
1.关于457株缺失苗木
整改情况:2017年-2020年道路绿化养护管理一标、六标缺失的41株苗木,已安排原绿化养护单位按原品种、原规格进行补植。其余标段缺失苗木416株苗木(涉及价款12.4万元)在未结清的养护费用中予以扣除。
2.关于78株、5274平方米残次或长势不良苗木
情况说明:造成乔木残次主要原因是由于高温干旱、低温严寒、台风等极端天气或交通事故,导致乔木倒伏、折断,虽经过重新栽植,但苗木难免出现损伤,导致后期长势不良,甚至出现残次问题。色块稀疏长势不良主要集中环城大道五标,该路段为工程移交,移交时现场色块不仅大面积稀疏,其新栽的规格也非常小,根本没有耐受性。该路段经过两轮养护单位不断的补植、整理、施肥、开边沟、修剪等养护作业,现稀疏苗木已基本郁闭,死亡的小苗已经过多次补植全部长好,现场已不存在大面积稀疏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的78株残次乔木和稀疏的色块苗,我局已完成苗木的补植、更换工作。针对动态出现的苗木残次、稀疏等养护管理问题,全面开展公园广场、道路绿化苗木排查,对新出现的苗木残次、色块稀疏问题,已安排绿化养护单位全面开展冬季更换补植。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不断学习和运用先进绿化养护技术,进一步提升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苗木长势,对无法通过技术手段恢复的,保持常态化更换、补植,确保绿化苗木无残次、无稀疏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绿化养护单位日常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规范化、精细化程度。
3.关于港汊绿化项目一支黄花问题
情况说明:港汊绿地在接管时,早园竹存在大量枯死竹,部分区域稀疏、空缺,导致“加拿大一枝黄花”侵入生长蔓延,后期由于清理不及时、不彻底,存在养护管理盲区。
整改情况:竹下空间是港汊绿地管理盲区,养护单位忽视管理,导致竹林区域“加拿大一枝黄花”野蛮生长。我局已开具整改通知单,要求养护单位于一周内完成园区杂草清理、萌蘖枝抹除工作,并处以2000元罚款。养护单位于2023年7月27日完成绿地杂草清理,萌蘖枝抹除等整改事项。目前港汊绿地内“加拿大一枝黄花”已清除,且对地下根系进行药物处理,防止来年萌生蔓延。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绿化养护管理范围的巡查力度,切身消除管理盲区,做到到边到角,确保无盲区、无死角。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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