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固定资产(食堂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小额固定资产(食堂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二连浩特市公司小额固定资产(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二连浩特市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二连浩特市公司组织实施,现委托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二连浩特市公司小额固定资产(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对小额固定资产(食堂设施设备)采购进行招标,具体内容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3、合同期限:两年(2016年-2018年)。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投标人相关证书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4、服务要求:二连浩特市当地必须有服务机构;
5、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9层)。
3、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贰份。(复印件A4纸装订,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个体工商户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办理除外);
(5)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 资格审查:
时 间:报名时同时审查。
地 点: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9层
携带资料: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副本
五、招标文件获取:
时 间:另行通知
文件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地 点: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9层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二连浩特市公司
联 系 人:邢福臣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9层
联 系 人:崔虹、段若然、李超
联系电话:****-******* *******
传 真:0471-*******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二连浩特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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