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师范项目储备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测绘建档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师范项目储备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测绘建档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绥中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师范项目储备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测绘建档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 依据甲方要求完成指定风貌建筑的三维点云数据的采集、处理与建筑照片拍摄工作,完成传统村落三维航测数字化存档服务
二、技术要求 风貌建筑数据采集及处理项目在技术设计、三维点云数据生产、照片拍摄、质量检查、成果资料整理、成果移交等实施的工作过程中,具体应执行下列技术要求:
1. 数学基准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投影3°分带、120°中央子午线,带号40。
2. 几何精度指标
三维点云平面精度:建筑相对平面尺寸中误差不超过10厘米;
三维点云竖向精度:建筑相对高程中误差不超过10厘米。
3. 成果数据格式及规则
(1)三维点云数据
成果格式:RCP格式或LAS格式;
提交规则:风貌建筑以栋为单位,每栋建筑提交单独的点云成果。
(2)照片成果
成果格式:jpg格式;
提交规则:每栋建筑均应提交电子版照片文件夹。
4. 数据成果质量要求
(1)三维激光点云数据
1)除拒测部分、周围有树木、高大建筑遮挡等特殊情况外,点云数据应覆盖建筑物外部及内部,内容全面、完整、不存在数据漏洞;
2)点云分辨率宜为1厘米,建筑面积较大时可取2厘米;
3)最终点云数据成果所表达的建筑物最大尺寸误差不超过10厘米;
4)点云数据拼接不得存在明显分层。
(2)照片拍摄
1)采集内容:每栋建筑均应拍摄其风貌特色结构、外部各个方向以及内部细节的照片;
2)应保证照片清晰,拍摄内容不模糊、无倾斜,画面居中;
3)每张照片应详细记录其拍摄时间、拍摄者、拍摄内容等信息。
三、保密要求 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在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任务的同时,为保证数据的绝对安全,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按照甲方保密要求由专人负责管理。对于项目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复制留存。对所有不需向甲方提供的中间产品,一律按规定及时删除或销毁,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项目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立即将成果资料移交甲方归档入库。具体措施如下:
(1)甲乙双方签订保密协议。
(2)认真维护甲方成果资料的所有权,不侵犯第三方权力与利益。
(3)对认定不合格且不能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中间成果资料,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销毁。
(4)在成果资料移交前和运输途中,做好安全、保密等妥善保管。认真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履行成果资料移交手续。
四、成果提交清单 (1)三维点云数据
(2)风貌建筑照片
五、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六、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和承诺要求 1. 技术支持
按甲方要求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
2. 售后服务
成果验收合格后提供12个月免费售后服务。
3. 服务承诺
按照项目进度执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保证项目质量达标,满足甲方要求。
七、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项目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成交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完成本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0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须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并将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回执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liaoningzhengye@163.com),并电话(0429-
*******)确认。
2、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绥中县和平街东段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富亿达园区D-7二层
邮箱地址: liaoningzhengye@163.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海翔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