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抽取招标公告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抽取招标公告
清丰县卫生和计生育委员会现作为抽取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抽取,为巩营乡卫生院、阳邵乡卫生院、固城乡卫生院、大屯乡卫生院、六塔乡卫生院、仙庄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招标范围和内容:清丰县巩营乡卫生院、阳邵乡卫生院、固城乡卫生院、大屯乡卫生院、六塔乡卫生院、仙庄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施工。
二、参加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中央投资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参选代理机构必须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信用登记。
3、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抽取;参加抽取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为招标代理公司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招标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提供在本单位(投标人)近一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或原始缴款凭证。
5、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专职人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该人员为本单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信用登记的人员,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或原始缴款凭证。
6、参选代理机构自2013年至今至少承担过房建中央投资类招标代理项目2个(提供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和政府行政部门指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在招标人需要时3个小时内赶到招标人所在的办公地点。
8、自2016年3月13日至2016年3月28日(含备选代理公司),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抽取中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参加本项目抽取活动。
9、本项目拟分期实施,以上级到达投资文件为准。
10、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正常收费标准。
三、抽取须知
参加抽取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全部人员必须为濮阳市公共资源考试合格人员
参加抽取的代理机构应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所在单位近一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并亲自到场参加抽取;
4、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企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专职人员(须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缴纳的养老保险原始的缴款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6、提供公司住濮办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以上提供资料均需验原件,留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抽取流程
1、参加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推选出3名代表(若参加抽取的单位少于3家(含3家),则每家单位参加一名人员)为公证人,负责对抽取设备进行现场检验,无异议后认可签字。并负责资格审查公证,其它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退场。
2、在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项目业主组织对参加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负责公正。
3、按照合格的代理机构签到顺序抽取单位序号
4、由项目业主代表启动摇号设备,摇出抽取号码,序号与摇出号码对应的代理即为本项目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代理机构参与抽取签到时间
2016年3月28日9时30分,地点:阳光大厦三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卫生和计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王院凯
联系电话: 135*****677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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