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2023年度环境统计技术服务的询价公告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2023年度环境统计技术服务的询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就“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环境统计技术服务项目”向各社会机构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项目名称
同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环境统计技术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厦门市同安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同安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的重点企业名录库更新,及企业基础信息审核。
2.对接全区149家纳入生态环境统计的重点企业(以实际数量为准),指导企业收集环境统计所需的基础信息,并按2023年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填报表格、核算污染物排放情况。
3.指导企业根据环境统计系统初审要求,对填报项逐项审核,确保企业填报数据准确、完整。
4.对企业报表开展全覆盖的完整性审核、逻辑性审核、一致性审核和合理性审核。
5.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上级审核结果进行年报数据的修改完善;收集企业相关材料,形成“一企一档”。
6.在审核与上报工作完成后,撰写统计调查年度的同安区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报告并提交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7.供应商需向同安生态环境局派驻至少1名技术人员,专职跟进相关工作。
8.如需现场核实企业基础信息情况,供应商需自行安排交通工具。
三、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
1.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项目实施地点: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指定区域。
四、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2.报价人通过ISO或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报价人拟提供的本项目技术人员中,须有至少两名成员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承接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生态环境统计项目经验。报价人须提供工作人员名单、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经验证明及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询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若被列入环境信用评价黑名单或自2020年至采购截止时间前,有被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惩罚,在“信用中国”、“信用厦门”、“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行为”等网站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14.9万元(人民币拾肆万玖仟元整),报价人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总费用为包干价,即报价包含人力成本、资料收集、宣传经费、培训经费、数据录入、审核、税费等费用在内完成整个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总和。
3.付款方式:按签订合同议定支付。
六、报名时间及评审规则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3年12月31日17:30前,将包含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响应文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2.我局将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中选取最低价的为本次中标单位。
七、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2-*******
地址: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里85号莲福大厦5楼505室
因工作需要,现就“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环境统计技术服务项目”向各社会机构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项目名称
同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环境统计技术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厦门市同安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同安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的重点企业名录库更新,及企业基础信息审核。
2.对接全区149家纳入生态环境统计的重点企业(以实际数量为准),指导企业收集环境统计所需的基础信息,并按2023年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填报表格、核算污染物排放情况。
3.指导企业根据环境统计系统初审要求,对填报项逐项审核,确保企业填报数据准确、完整。
4.对企业报表开展全覆盖的完整性审核、逻辑性审核、一致性审核和合理性审核。
5.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上级审核结果进行年报数据的修改完善;收集企业相关材料,形成“一企一档”。
6.在审核与上报工作完成后,撰写统计调查年度的同安区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报告并提交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7.供应商需向同安生态环境局派驻至少1名技术人员,专职跟进相关工作。
8.如需现场核实企业基础信息情况,供应商需自行安排交通工具。
三、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
1.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项目实施地点: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指定区域。
四、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2.报价人通过ISO或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报价人拟提供的本项目技术人员中,须有至少两名成员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承接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生态环境统计项目经验。报价人须提供工作人员名单、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经验证明及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询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若被列入环境信用评价黑名单或自2020年至采购截止时间前,有被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惩罚,在“信用中国”、“信用厦门”、“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行为”等网站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14.9万元(人民币拾肆万玖仟元整),报价人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总费用为包干价,即报价包含人力成本、资料收集、宣传经费、培训经费、数据录入、审核、税费等费用在内完成整个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总和。
3.付款方式:按签订合同议定支付。
六、报名时间及评审规则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3年12月31日17:30前,将包含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响应文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2.我局将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中选取最低价的为本次中标单位。
七、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2-*******
地址: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里85号莲福大厦5楼505室
标签: 环境统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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