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公司采办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
新疆分公司采办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新疆分公司采办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集气站运维技术服务采办 | 为满足米东项目集气站正常、安全生产运行,为集气站提供人员巡检、运维、外输管线及关键集输管线的巡检工作 | 2024年2月 |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至少1项日处理量不小于30万方集气站或增压站运维服务项目或2个或10台以上压缩机设备维修、维保业绩。 | |
2 | 电力线路及设备维保 | 为确保米东项目集气站、井场供电正常,对集气站、井场等高压供电线路部分定期维护,对故障及时进行排查及抢维修和配件更换 | 2024年5月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 | 井场道路维护及吊装、运输等采办 |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委托施工队伍承担所属范围内井场道路维护,对井场内及相应井场道路路面上及周边的积水、积雪和其他障碍物进行清理,对井场及井场道路损坏部分进行整修、铺垫、平整、夯实;同时包括日常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吊装、运输及相关机械设备 | 2024年5月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 |
4 | 生产井运维技术服务采办 | 为米东项目新投产井提供人员巡检、运维、采气管线巡检工作,开展生产井日常跟踪管理、井场设备设施维护、维保等工作 | 2024年2月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至少具备1个及以上煤层气井排采管理项目业绩或1个及以上油气田开发项目管理业绩,且井数不少于30口井。 | |
5 | 煤层气井小、大修井采办 | 为米东项目煤层气井提供小修、大修等修井作业服务 | 2024年5月 | 1、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2、具备修井作业资质和能力;3、具有1个及以上大修井项目(累计井数不少于15口井)及1个及以上小修井作业项目(累计井数不少于100口井) | |
6 | 润滑油、齿轮油等油料项目采办 | 对米东项目场站及井场设备日常生产过程中使润滑油、齿轮油等油料进行采购 | 2024年6月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为润滑油、齿轮油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全资销售公司、贸易商、代理商等。 | |
7 | 仪器仪表检定技术服务采办 | 根据相关安全规定,对米东项目场站、井场使用的压力表、流量计、安全阀、可燃性气体探测器等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 | 2024年6月 |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2、具有国家部门授权计量资质证书,具备出具检定证书资质,CMA认证。 | |
8 | 压缩机维保配件采购及重点维保采办 | 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稳定性,结合设备运行维保要求,开展场站压缩机配件采购及4000、6000、8000保养及大修服务 | 2024年4月 |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2、应具备制造配件资质或为配件代理商、贸易商等。 | |
9 | 脱水撬物资配件(含分子筛)采办 | 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稳定性,结合设备运行维保要求,开展场站脱水撬在运行过程中材料耗损及分子筛采购 | 2024年6月 |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2、应具备制造配件资质或为配件代理商、贸易商等。 | |
10 | 脱碳撬物资配件(含滤料)采办 | 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稳定性,结合设备运行维保要求,开展场站脱碳撬在运行过程中材料耗损及滤料采购 | 2024年3月 |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2、应具备制造配件资质或为配件代理商、贸易商等。 | |
11 | 井场排采水拉运项目 | 根据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米东项目煤层气井产出水进行拉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 2024年4月 |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2、应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相关资质等。 | |
12 | 井场排采水处理项目 | 根据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米东项目煤层气井产出水拉运至指定污水处理厂进行合规处理 | 2024年4月 | 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环评批复报告。 | |
13 | 集气站工艺及井场抽油机及工艺除锈刷漆采办 | 对米东项目集气站工艺管线损坏的油漆部分及老井场抽油机及工艺进行除锈刷漆 | 2024年7月 |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联系人:王宁静 联系电话:0351-*******
联系人:张森 联系电话:158*****876
标签: 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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