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金牛湖新区生态路网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长乐大道等4条道路续建段路灯采购项目选取公告信息

天长市金牛湖新区生态路网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长乐大道等4条道路续建段路灯采购项目选取公告信息

天长市金牛湖新区生态路网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长乐大道等4条道路续建段路灯采购项目【小额工程】选取公告信息

选取条件

项目名称

天长市金牛湖新区生态路网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长乐大道等4条道路续建段路灯采购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文名称:关于天长市金牛湖新区生态路网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立项的批复;

批文编号:发改投资【2018】98号。

选取人

天长市水安金牛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天长市水安金牛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选取方式

小额工程

评标办法

合理价格竞争法

项目概况与选取范围

选取项目名称

天长市金牛湖新区生态路网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长乐大道等4条道路续建段路灯采购项目

选取项目编号

cztcgc******-01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选取项目标段编号

cztcgc******-013-01

建设地点

天长市金牛湖新区

建设规模

天长市金牛湖新区生态路网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一期)PPP项目-长乐大道等4条道路续建段路灯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普通型路灯、步道灯、四火中杆灯、四火中杆灯与交通球机共杆、智能路灯控制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投资额约为*******.58元。

合同估算价

*******.58元

计划工期

不高于30个日历天

选取范围

选取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项目类别

货物采购

其他

被选取人资格要求

被选取人资质条件

被选取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1)被选取人是生产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被选取人是经销代理商的,提供:①生产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生产企业单位公章);②经销代理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信誉要求

1、被选取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成交人:

①被选取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选取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被选取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被选取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被选取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其被确定为成交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联合体投标

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选取□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选取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选取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选取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选取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选取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权利,成交后不予填报增派。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多标段投标

各被选取人均可就本选取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成交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选取项目)。

其他要求

/

选取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 年12月 26 日 17 时 00 分至2024 年1 月5 日 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潜在被选取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选取文件。

(2)选取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

选取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1月5日8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被选取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5日8时00分

开标地点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二楼)

选取文件价格

0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被选取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被选取人对选取文件有异议,请于 2024年1 月2日17 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主任;联系方式:0550-*******

投标保证金收取

保证金收取

□要求被选取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

(□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被选取人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被选取人声明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成交后发现被选取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从重从严处理。)

?不要求被选取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

投标保函要求

1、采用电子保函的,被选取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为减轻被选取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被选取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3、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选取人予以拒收。

5、注意事项:

(1)被选取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被选取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成交候选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选取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选取人(或选取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选取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选取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备注

1、被选取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选取文件第二章“被选取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被选取人。如在投标过程中被选取人存在本选取文件第二章“被选取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选取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被选取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选取文件“被选取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选取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被选取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4、中小型企业的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被选取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成交单位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公示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说明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被选取人投标,未登记的被选取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工作日),CFCA客服025-******** 、0550-*******(工作日);(3)市场主体选取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被选取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被选取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被选取人远程解密方式:被选取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被选取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制作要求以选取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提供的相关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企业可根据选取文件要求自行调整。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被选取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选取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被选取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被选取人信息,并在上传投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投标信息。

3.本项目采用电子选取投标,请被选取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被选取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被选取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

4.如果过程中出现选取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选取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5.被选取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6.被选取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被选取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8.被选取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被选取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被选取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被选取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被选取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选取人予以追缴。

12.被选取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被选取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4.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信用报告出具有关问题可咨询滁州市信用办0550-*******

联系方式

选取人名称

天长市水安金牛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选取人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金牛湖新区项目部

选取人联系人

秦威振

选取人电话

186*****530

选取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高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选取代理机构地址

天长市金融大楼西楼6层

选取代理机构 联系人

苏主任

代理机构电话

0550-*******

标签: 小额工程 基础设施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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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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