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温泉街道临违建筑整治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函

安宁市温泉街道临违建筑整治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函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安宁市温泉街道临违建筑整治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函
(招标编号:YNMH-2023-12-2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温泉街道临违建筑整治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37 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 37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温泉街道临违建筑整治拆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宁市温泉街道临违建筑整治拆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的有效
营业执照。
3. 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承诺书。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 信用要求: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磋商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 ”网
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财库〔2022〕19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
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愿意参加本竞争性磋商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00 至
2024 年
01 月 03 日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范工(联系
电话:0871-68727200;邮箱:723693221@qq.com)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事宜。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网络方式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发送企业营业执照
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至邮箱 723693221@qq.com。待开标时递交纸质
的企业营业执照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每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份,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 3 幢 2 单元 101 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磋商地点: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 3 幢 2 单
元 101 号)磋商,磋商单位届时应派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代表准时出席,否则磋商书无
效。
七、其他
安宁市温泉街道临违建筑整治拆除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函
1、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温泉街道临违建筑整治拆除项目已由温泉街道党工委会议纪要(第 35 期
2023 年 12 月 18 日)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项目资金来
源已落实,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温泉街
道临违建筑整治拆除项目进行磋商,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1 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1)确保违法建筑“零增长”,每日安排不少于 8 人负责在温泉辖区集镇、村庄、住宅小区
进行巡查,采取每天查、重点查、反复查的形式,对违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
处理,严防辖区出现新的临违建筑。
(2)建立辖区违法建筑工作日常巡查报告制度,对每日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准确、及时上
报,确保及时掌握违建情况,做到临违建筑“早发现、早制止”。
(3)加强周末、节假日期间巡查监管,有效防止节假日期间突击抢建行为发生,做到第一
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上报。
(4)临违建筑拆除。按照甲方拆除需求,安排专业人员,自备拆除工具,配合甲方开展临
违建筑拆除工作。
(5)设立温泉山谷网格员。按照每日不少于 2 人的标准,负责巡查温泉山谷小区房屋装修
情况,对临违建筑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严防辖区出现新的临违建筑。
2.2.2 违规户外广告牌整治工作
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要及时制止。拆除主要道路两侧有碍市容的条
幅、布幔,清除沿街各类大、中、小型招牌、立地式移动灯箱广告等。
2.2.3 辖区经营户经营秩序规范工作
日常巡查中要以主要道路、车站、广场、农贸市场周边为重点区域,开展占道经营巡查。对
沿街商铺、流动摊贩乱摆放、乱占道经营现象进行劝导和制止,及时上报甲方依法制止店外
经营、占道经营。按照“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四定原则,每日(含周末、节假日)安
排人员负责占道经营整治,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进行治理,维持良好的
经营秩序。时间:上午 8:30 至晚上 9 点。
2.2.4 渣土泼洒整治工作
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渣土泼洒、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要立即制止,及时上报。
2.2 本项目采购预算 37 万元。
2.3 实施地点: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
2.4 磋商范围:安宁市温泉街道临违建筑整治拆除项目范围。
2.5 服务周期:自 2024 年 0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01 月 14 日止。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检查考核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仅设 1 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供应商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的
有效营业执照。
3.1.2 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承诺书。
3.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6 信用要求: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磋商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
国 ”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1.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财库〔2022〕19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
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武老师/18088302105。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安宁市温泉集镇
联 系 人:武老师
电 话:180883021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 3 幢 2 单元 101 号
联 系 人: 饶工
电 话: 0871-6872720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临违建筑整治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