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网优协优服务招标公告
无线网优协优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电信2016-2017年无线网优协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电信2016-2017年无线网优协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16-000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if !supportLists]-->2.1 <!--[endif]-->服务地点: 辽宁省 ;
<!--[if !supportLists]-->2.2 <!--[endif]-->服务时间: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if !supportLists]-->2.3 <!--[endif]-->预算金额: 2600万(含税);
<!--[if !supportLists]-->2.4 <!--[endif]-->招标范围:为辽宁电信提供无线网络基础类网优协优服务(网优协优服务指:无线网络优化、无线网络技术支持、不含工程施工、不含设备代维等服务。本项目无线网络是指以下网络:CDMA、EVDO、LTE),针对全省所有已经完成初验的基站进行无线网络质量提升服务,服务区域范围包括辽宁电信隶属的14个地市公司,以电信公司的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具体包括市区、市郊、县城、村镇、铁路高速国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主要景点、沿海海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具体内容及技术规范”)。
<!--[if !supportLists]-->2.5 <!--[endif]-->招标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的公开招标;
<!--[if !supportLists]-->2.6 <!--[endif]-->标段情况:划分4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对所有标段均可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名称
服务片区
预估合同金额(万元)
配置组
最低人员要求中级(人)
最低人员要求初级(人)
合计最低人数要求(人)
车辆要求(辆,含司机含油)
仪表要求(2G/3G/4G,套)
标段1
鞍山、营口、辽阳、阜新
694
8
8
16
24
8
8
标段2
锦州、朝阳、葫芦岛、盘锦
694
8
8
16
24
8
8
标段3
沈阳、抚顺、铁岭
606
7
7
14
21
7
7
标段4
大连、本溪、丹东
606
7
7
14
21
7
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if !supportLists]-->3.1、 <!--[endif]-->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if !supportLists]-->3.2、 <!--[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3.3、 <!--[endif]-->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通信相关的工程服务、技术服务或维修服务。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3.4、 <!--[endif]-->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应答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在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3.5、 <!--[endif]-->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if !supportLists]-->3.6、 <!--[endif]-->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认证体系,提供合法有效的ISO9000(或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
<!--[if !supportLists]-->3.7、 <!--[endif]-->投标人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国内电信运营商无线优化服务(不包含测试和网络评估服务)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总额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类项目指:无线网络优化、无线网络技术支持、不含工程施工、不含设备代维等服务,单纯网络测试、网络评估类合同无效。(提供相关业绩正式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框架合同或者框架协议的必须提供服务订单,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提供订单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签页;因证明材料不全,或合同采购标的物不明确金额不可分割,无法确定为本次投标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if !supportLists]-->3.8、 <!--[endif]-->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的。
<!--[if !supportLists]-->3.9、 <!--[endi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 3月23日至2016年3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国际软件园F3-4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为方便潜在投标人制作标书,招标代理机构可通过邮件方式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如与纸质版招标文件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4.4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 12日9时30
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91号三隆中天酒店4楼会议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技术能力测试安排
7.1人员要求:参与技术能力测试的人员须在本项目服务人员名单内,须向甲方进行备案,中标后必须参与项目执行6个月以上;
7.2测试时间:开标完成后,每个投标人派一名答卷人到指定场地(具体地点待通知)领取一份试卷;
7.3测试方式:现场闭卷作答,1小时内上交试卷;
7.4测试内容:客观题(题目范围为CDMA/EVDO/LTE网络无线基础理论知识,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满分100分);
7.5测试结果用于所有标段的技术评审。
8.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华景路1号,邮编:510630。
项目联系人:劳积智 谭文 朱欣远
电话: 133*****806 邮箱: laojizhi@gpdi.com
购买标书联系人:张工 183*****536
开 户 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
标签: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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