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队关于食堂改造项目的询价公告

某部队关于食堂改造项目的询价公告

某部队关于食堂改造项目的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食堂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JDACF-G901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主体及改造需求

单位

工程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地弹簧门

m2

4.2

合同签订后30天

上海崇明

预算3.9940万元

2

旧门拆除

1

3

铺地砖

m2

57

4

墙面砖

m2

35

5

矿棉板吊顶

m2

43

6

管道破碎

4

7

管道安装

4

8

管道铺混凝土

4

9

水槽

2

10

厨房地沟盖板

5

11

厨房地沟填埋及铺砖

2

12

移门隔断

m2

14

13

清洗涂料层

平方

35

14

材料运费

4

15

水电工

2

16

水电管材

1

17

其他杂工

4

说明

报价需包含税费、运费等所有一切费用,表内工程量仅供参考,请以实际踏勘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包)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近三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五)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5.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近三个月社保记录(法人投标的不需提供)

6.近三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7.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承诺书

8.投标企业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9.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

(二)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申请材料一式1份,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位置。逾期递交的将拒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6.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三)结果告知

本次资格初审采用合格制。凡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报价,但不做为资格审核合格的最终结果。资格是否符合由评审专家在评标时最终认定。我部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初步审核结果,并向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发售采购文件。

六、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9日

2.申请资料接收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9日

3.上海市崇明区。

说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和15:00-18:00,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七、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具体时间以我部通知为准)

(一)发售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9日(0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上海市崇明区。

(三)发售方式:报价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发电子邮箱。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八、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具体时间以我部通知为准)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8时00 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上海市崇明区。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招标人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

固 话:156*****269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

采购人:采购站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食堂改造项目询价文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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