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局机关大楼负一层车库升降作业平台供应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局机关大楼负一层车库升降作业平台供应单位的公告
我局机关大楼负一层车库升降作业平台已使用多年,计划进行更换,现拟通过越秀区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公司作为供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服务内容,更换一台车库升降作业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
2、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备安全标准;
3、成交人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4、采购人按合同对产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成交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5、最高限价18万元(包干价);
6、核定载重3000kg或以上、起升行程3000mm、低放高度550mm、平台长度5000mm、宽度2500mm;
7、成交人设备安装地点:越秀区吉祥路28号负一层。
二、资格要求:具有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经营许可证。
三、参选单位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函;
(二)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经营许可证;
(三)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投保安全责任险的情况(须提供安全责任险投保单及发票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紧急维保能力情况;
3、投标人自有维保厂房或租赁场所情况;
4、投标人自有维保人员技术证书情况;
5、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流程、服务承诺及定期检验等措施情况;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工作性质就发生的临时性、应急突发性事件处置方案的周密性、时效性的措施情况;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规章、企业经营理念、企业管理措施方案(机构设置、管理运作流程等)情况;
8、投标人近三年(具体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承建过的供应项目情况;
9、投标人具有产品认证情况或国家认定的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证书相关政府网站的认证信息截图及链接);
(五)公司简介、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上述(一)至(五)项材料,原件(现场校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公告期:5天(自然日),从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五、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六、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502室。
七、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20-********。
附件:1.报名函
2.报价表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23年12月 26日
附件2:区房管局机关大楼负一层车库升降作业平台供应单位项目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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