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有创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有创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所需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本项目明细
(1)货物名称:有创心电监护仪。
(2)货物数量:2台。
(3)服务要求:上述医疗设备含供货、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技术要求:
(1)支持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通道体温和双通道有创血压的同时监测
(2)体温提供两通道体温测量差值显示,可选配提供≥8通道体温监测。
(3)血压监测量范围:25-290mmHg(收缩压),10-250mmHg(舒张压),15-260mmHg(平均压)。
(4)支持与主流呼吸机品牌的呼吸机相连,实现呼吸机设备的信息在监护仪上显示、存储、记录、打印或者用于参与计算。
3、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公司应根据以上设备自做标书,标书须胶装。标书内容应包含生产厂家、经营公司的相关资质和授权,所投标设备的相关证件,所推荐设备的型号、标配清单、参数,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报价及付款方式、设备到货期限等内容。
标书需正本1份,副本至少3份,彩页数份,做好密封。
4、报价要求
应列出设备市场报价,最低报价,或竞争性磋商现场报最低价。
5、其他
投标人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文件要求作到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职业道德,否则,取消应标人投标资格。标书中应包括廉洁承诺书一份。
二、提供的相关证明性文件:
1、投标公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企业对投标公司出具的对本项目授权经营委托书。
3、投标公司法人代表对投标代理人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或签章)。
4、投标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现场需出示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公司红章,投标文件正本所有证件均需为红章。报名企业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过程的费用
投标企业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差旅、食宿等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自理。
四、评、定标办法:
1、设备招标小组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评标,择优定标。
2、投标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报价合理,但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3、本次采购,合同将签予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价格性能比合理、能够履行合同内容,并且能够提供最佳服务的投标方。
五、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8日。
2、报名要求:投标人须携带资质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单位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文件到医院医学装备部报名。
4、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医院医学装备部另行通知。
六、答疑
投标人如有疑问,可联系医院医学装备部给予解答。
联系人:医学装备部 顾老师
地址:安阳市灯塔路260号
邮编:******
电话:0372-*******
标签: 有创心电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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