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研究所家具询价公告招标公告

工业化研究所家具询价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业化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家具采购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FJXXZB-X-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业化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业化研究所

采购人联系方式:苏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一、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家具采购
1批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报价人须知附件B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业化研究所
苏先生****-********
福建省福州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项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2.报价人应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请各报价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3.报价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3.1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3.1.1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3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1.5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5-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1.5-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即提供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3.1.5-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15年12月、2016年01月、02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章公章;3.1.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9:00至2016年03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5: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四、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5: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9:00至2016年03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1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4:30至2016年03月30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询价通知书售价及要求:询价通知书(纸质版/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我司。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账户一览表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账 号:********5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 号:********4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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