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乡(镇)视频会商设备招标公告
原平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乡(镇)视频会商设备招标公告
原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原平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对原平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乡(镇)视频会商设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原平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乡(镇)视频会商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ZC(2016—084)
三、采购内容:(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采购共1包: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县级会商系统完善(mcu) | 视频多点控制单元 | 套 | 1 |
综合管理平台 | 套 | 1 | ||
录播服务平台 | 套 | 1 | ||
防火墙穿越平台 | 套 | 1 | ||
高清摄像头 | 套 | 1 | ||
拾音设备 | 套 | 1 | ||
扩声设备 | 套 | 1 | ||
控制设备 | 套 | 1 | ||
各种线缆和安装配件 | 套 | 1 | ||
2 | 县级平台延伸到乡镇 | 一体化高清视频终端 | 套 | 21 |
2、报价范围包括:设备的供应、安装、运输、售后服务等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交货地点:原平市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的资质;
8.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实施业绩。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以上资质仅供行贿档案查询使用,不作为投标资格审查依据。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原平市体育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招标文件销售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原平市体育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原平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136*****831
采购代理机构:原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原平市体育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及传真:0350--*******
邮编:034100
原平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6年03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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