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发展和改革局汉中市南郑区清洁能源替代液化气炉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郑县发展和改革局汉中市南郑区清洁能源替代液化气炉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汉中市南郑区清洁能源替代液化气炉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西大街1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1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qdl********
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清洁能源替代液化气炉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清洁能源替代液化气炉灶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汉中市南郑区清洁能源替代液化气炉灶采购项目 | 22,000(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清洁能源替代液化气炉灶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清洁能源替代液化气炉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采购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西大街1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西大街14号)
开标地点: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购买,谢绝邮寄;节假日除外)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名称:南郑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南郑区西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916-*******
名称: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西大街14号
联系方式:187*****682
项目联系人:林俊成
电话:187*****682
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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