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京01破392号北京东方协和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评估机构公开招募公告
2023京01破392号北京东方协和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评估机构公开招募公告
北京东方协和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审计、评估机构公开招募公告
2023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根据北京百键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作出(2023)京01破申9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东方协和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协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黄冠为管理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16条之规定,经北京一中院许可,管理人现采用公开招募形式选定审计、评估机构,对东方协和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东方协和公司基本情况
东方协和公司成立日期为 2001 年1月17 日,登记机关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股东为香港世创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东方协和公司注册资本为 980 万美元,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等。
东方协和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东方协和公司名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如下表: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面积/房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土地使用期限 |
1 | 东方协和公司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31号街区M84地块——协和北路24号 | *****.3 | 工业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出让 | 2002-08-01至2052-07-31 |
2 | 东方协和公司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3号街区M63地块—中和街17号 | *****.8 | 工业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出让 | 2001-03-12至2050-08-24 |
3 | 东方协和公司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7号 | 450.77 | 地下车库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4 | 东方协和公司 | 181.05 | 综合办公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5 | 东方协和公司 | 918.5 | 综合办公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6 | 东方协和公司 | 976.01 | 综合办公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7 | 东方协和公司 | 888.11 | 综合办公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8 | 东方协和公司 | 252.18 | 消防贮水池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9 | 东方协和公司 | 16.87 | 消防贮水池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10 | 东方协和公司 | 68.54 | 质检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11 | 东方协和公司 | 1024.73 | 质检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12 | 东方协和公司 | 1005.69 | 质检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13 | 东方协和公司 | 1005.69 | 质检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14 | 东方协和公司 | 22.04 | 无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15 | 东方协和公司 | 31.15 | 门卫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16 | 东方协和公司 | 147.21 | 生产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17 | 东方协和公司 | 2134.45 | 生产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18 | 东方协和公司 | 2134.45 | 生产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19 | 东方协和公司 | 1242.33 | 生产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20 | 东方协和公司 | 1242.33 | 生产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21 | 东方协和公司 | 278.12 | 生产楼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
22 | 东方协和公司 | 37.93 | 门卫 | 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二、 审计、评估工作范围
(一) 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1. 对东方协和公司资产进行全面审计。
2. 根据东方协和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 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1. 对东方协和公司资产进行全面评估 (包括列明各项抵质押资产评估价值)。
2. 根据东方协和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 参选机构主体资格
(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东方协和公司破产清算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同时需为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审计、评估机构;
(三) 已纳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名录中【网址:http://dwwtjd.court.gov.cn】;
(四) 参选机构本部须拥有职工50人以上(不含分所),项目现场负责人员应具备20年以上从业经历;
(五) 参选机构近三年内须有承办破产案件的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六)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制度;
(七) 三年内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参选机构、参选机构工作人员三年内未曾受过任何行业内有关审计、评估事务的处罚或者违法违纪记录。
四、 报名文件
(一) 报名文件的编写
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承诺函(模板见附件一);
2. 参选机构介绍(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业绩、获奖情况等);
3. 初步服务方案、人员名单(包括团队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团队内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人数)、报价和时间表;
4. 参选机构三年内破产企业审计、评估服务案例(提供自2020年1月至今的破产项目服务案例)
5. 报名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 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6)破产企业审计、评估经验的证明材料。
(二) 报名文件的提交及评选方式
1. 报名文件应装订成册,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可以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 参选机构将纸质版报名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指定联系人处,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联系人邮箱(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日17:30时前)。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3日下午14:00采取线上会议的方式与参选机构进行谈判,结合报名文件及参选机构谈判述标情况进行评分,以评分最高的机构当选,评选结果当日作出并通知参选机构。
3. 管理人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艳
联系电话: 188*****363
联系邮箱:xuyan01@tylaw.com.cn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国寿金融中心20-21层
五、 其他事项
(一) 此次参选机构的报价应为总价包干价(含税),报价包括参选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报酬及为参与本项目的全部支出。
(二) 鉴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前期不支付中介机构报酬,待处置破产财产完成,且资金进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之日起15日内支付。
北京东方协和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2月26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