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孤岛注汽项目部注汽设备基础维修二次公告

2024年孤岛注汽项目部注汽设备基础维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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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孤岛注汽项目部注汽设备基础维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SLZB-SBJWX(2023)2310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孤岛注汽项目部注汽设备基础维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79 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
司注汽技术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计划对 11 台套注汽锅炉、水处理装置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日常性检维修,保障
生产连续性,提高设备运行质量,实现本质安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孤岛注汽项目部注汽设备基础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孤岛注汽项目部注汽设备基础维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持有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 A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
炉)》1 级资质证书;
(4)“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
制期的)(截屏或拍照);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中级及
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6) 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需具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初、中、高级工程
师、检验、计量、技师等),其他业务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且与业务相适应;
(7) 拟派项目人员需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起至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连续 6 个月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8) 未被中国石化、胜利油田限制承揽业务,列入黑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8
时~11 时,下午 14 时~17 时。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 233 号新经济产
业园 D 栋四楼 413 室。现场报名前须完成网上报名注册工作(注册网址:
http://123.134.28.151:8081/slxsgl)并进行线上回函,现场缴费后网上领取电子版招标
文件(线上线下必须同时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未报名)。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本
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关系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
许可证》锅炉 A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1 级资质证
书复印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拟派项
目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其他业务操作人员资格证书(与业务相适应)复印件;拟派项
目人员的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连续 6 个
月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被中国石化、胜利油田限制承揽业务,列入黑名单承诺书;
选商系统确认参与投标,该项目已回函截图证明;所有报名材料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
投标报名阶段的资格查验不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
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 233 号新经济产业园 D 栋 411 室。
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递网址:http://123.134.28.151:8081/slxsgl。方式包括现场送达
和线上投递,二者缺一不可。注:线上投递时,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及网络特殊性,合理
安排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中。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 233 号新经济产业园 D 栋 411 室
七、其他
(1)对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作经济补偿。
(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500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4)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银行电汇、现金等形式。银行保函、银行汇
票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
户转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注汽技术服务中心
经营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注汽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 169 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655464025
电子邮件:t-zhaoxin221.slyt@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庆兴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 233 号新经济产业园 D 栋四楼 414
联 系 人: 张雅妮
电 话: 18860626078
电子邮件: dyqxzt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孤岛注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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