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棚户区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棚户区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城北区2016年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CX2016-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北区2016年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已由城北发改字【2016】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市城北区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区财政配套资金及住户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6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巷49号原汽车五场家属院1、2、3、4号楼、建设巷24号居民楼院,建筑面积约15293.4平方米;建设巷51号联运小区1、2、3、4、5、6、7号楼,建筑面积约25747.6平方米;柴达木路22号交通学院1、2、4号楼、柴达木路24号交通学院3号楼、柴达木路24号公路局、建设巷31号刑警大队家属院,建筑面积约13305.66平方米;建设巷16号居民楼院1、2、3、4、5号楼、建设巷18号居民楼院,建筑面积约16773.28平方米;建设巷12号居民楼院1、2号楼、建设巷10号黄化供电局家属院2、3号楼,建筑面积约18612.62平方米;

二标段:建设巷13号供电局家属院1、2、3号楼、建设巷43号居民楼院1、2号楼,建筑面积约18821.19平方米;建设巷41号居民楼院、建设巷39号居民楼院、建设巷37号原省地毯一厂家属院1、2、3号楼,建筑面积约15997.72平方米;小桥大街71号居民楼院、小桥大街73号居民楼院、小桥大街67号居民楼院1、2号楼、小桥大街61号供电局家属院1、2、3号楼、小桥大街63号原省一建家属院1、2号楼,建筑面积约22637.87平方米;小桥大街57号地质建材家属院1、2、3号楼、小桥大街55号居民楼院、小桥大街77号原北川煤厂家属院,建筑面积约15267.76平方米;

三标段:建设巷4号居民楼院、小桥大街79号居民楼院、小桥大街87号居民楼院、小桥大街101号邮电局家属院、小桥大街101号邮电局家属院办公楼、小桥大街103号长途汽车站家属院、建设巷1号长途汽车站家属院1、2号楼,建筑面积约15812.86平方米;建设巷29号原城北地税局家属院、建设巷27号居民楼院1、2、3号楼、建设巷21号原省一建家属院、柴达木路10号路桥公司1、2、3号楼,建筑面积约24367.62平方米;小桥大街43号保险公司家属院、小桥大街37号工行家属院1、2、3号楼、小桥大街39号康尔素小区5号楼、小桥大街33号粮贸公司、小桥大街31号新华书店、祁连路315号十三中学1、2、3号楼,建筑面积约25506.3平方米;小桥大街5号民爆家属院1、2号楼、小桥大街11号金桥小区2、3号楼、小桥大街15号红旗小区2号楼,建筑面积约23475.78平方米;

四标段:柴达木路12号木材家属院1、2、3、4、5、6、7、8号楼,建筑面积约20442.53平方米;七标段:柴达木路12号木材家属院9号楼、柴达木路12号木材厂家属院物源小区1、2、3号楼,建筑面积约16614.91平方米;

八标段:祁连路912号锡铁山办事处家属院1、2号楼、祁连路904号轧钢厂家属院1、2号楼,建筑面积约15916.5平方米;祁连路904号轧钢厂家属院3、4、5、6号楼,建筑面积约22257.47平方米;

五标段:祁连路856号青海制药有限公司2、3、4、5、6号楼,建筑面积约21138.44平方米;祁连路856号青海制药有限公司1、7、8、9、10号楼,建筑面积约22046.62平方米;祁连路245号甘德干休所3号楼、祁连路245号班玛干休所1、2号楼、祁连路245号玛多干休所2号楼,建筑面积约20969.83平方米;

六标段:朝阳西路51号技校家属院1、2、3、4号楼、朝阳西路37号曲麻莱干休所1、2、3号楼,建筑面积约21894.12平方米;朝阳西路35号派出所1、2号楼、门源路26号供电小区1、2、3、4号楼,建筑面积约17660.78平方米;朝阳东路48、52号青百家属院1、2、3、4、5、6号楼,建筑面积约22224.88平方米;门源路12号副食家属院1、2、3号楼、门源路17号区政府家属院、朝阳东路25号压力表厂,建筑面积约15189.76平方米;门源路35号地毯厂家属院、门源路46号市政家属院1、2号楼,建筑面积约15674.64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3建设内容:对小桥建设巷、祁连路、朝阳等74个片区(楼院)家属院共7877户,建筑面积约51.3万平方米的棚户区进行外墙保温、屋面防水保温等综合改造。

2.4建设地点:城北区小桥建设巷等74个片区(楼院)。

2.5建设年限:2016—2017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24日至2016年03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二号四楼青海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外省企业提供2015年度的进青备案手续(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清晰并胶装成册。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城北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二号四楼

邮编:810000

联系人:赵炜、钱青楠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支行营业部

账号:1050 3840 9287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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