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千丰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千丰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工程信息

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千丰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永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联系电话:0572-*******

招标工程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千丰村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编号: NX2016-007(GH)

招标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千丰村

投资估算:约62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3月8日

开标时间:2016年3月18日下午14时00分整 (以开标室时钟为准)

开标地点: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317会议室(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投标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水利水电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

160*****352********.doc">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千丰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文件

160*****353********.rar">整体_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千丰村土地整治项目清单

160*****354********.zip">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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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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