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区域电力排管工程招标公告

北部区域电力排管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3400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临港施工[2016]03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临港经济区北部区域电力排管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临港经济区分中心 以 津滨发改许可[2011]102号、津滨发改许可[2013]113号、津滨临审批[2016]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临港经济区北部区域2016年部分道路电力排管工程,电力排管总长共约11057m,电力工井约112座;本工程投资额约4900万元。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招标。
2.2 工程建设地点:临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临港经济区北部区域2016年部分道路电力排管工程(一), 黄河道(渤海40路-渤海50路)、渭河道(渤海50路-渤海53路)、渤海40路(黄河道-长江道)、渤海50路(渭河道-辽河中道)、渤海18路(珠江道-津晋高速东延线)电力排管工程,包括电力排管约6014m,电力工井约63座, 最大基坑深度小于4m;项目总投资约为260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临港经济区北部区域2016年部分道路电力排管工程(二),淮河东道(渤海26路-渤海40路)、渤海30路(黄河道-长江道)电力排管工程,包括电力排管约5043m(其中拉管约160m),电力工井约49座, 最大基坑深度小于4m,项目总投资约为230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6年05月03日 至 2016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 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本工程须缴纳诚信保证金520万元至临港管委会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怡湾广场1988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临港经济区支行;帐号:1200 1679 1000 5250 4949,联系人:刘立侠,咨询电话:***-********)。如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须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果发售招标文件,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 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本工程须缴纳诚信保证金460万元至临港管委会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怡湾广场1988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临港经济区支行;帐号:1200 1679 1000 5250 4949,联系人:刘立侠,咨询电话:***-********)。如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须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果发售招标文件,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3 月 24 日 至 2016 年 3 月 30 日(16: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3月31日至2016年04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建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临港经济区1
邮政编码:300032 联系人:宋振华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459联系人:刘金雨电话:****************
传  真:********
日期:2016 年 3 月 24 日

标签: 施工 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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