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0107破28号成都鑫怡置地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川0107破28号成都鑫怡置地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成都鑫怡置地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6日出具出(2023)川0107破申36号裁定书,裁定对成都鑫怡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怡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指定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管理人。

本案在预重整期间,已公开招募了一家意向投资人,该投资人为共益债投资人。现鑫怡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为保证债权人、债务人的利益,结合债权人的意见,现再次公开招募投资人,预重整阶段招募的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现将本次招募情况公告如下:

一、鑫怡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成都鑫怡置地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8日经成都市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为彭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779********,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号1幢4楼5号。公司由成都宏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独资控股,持股比例100%。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批发零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成都宏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

2000

货币、实物

100%

二、鑫怡公司的主要资产状况

鑫怡公司名下共两宗土地,一宗位于武侯区晋吉南路257号,其上开发建设的“格林楠”楼盘项目,该项目仅剩部分车位未售,部分已抵押给第三方;另一宗土地位于武侯区簇桥街道办事处高碑村12组,开发建设了“新界花树居”楼盘项目,该项目仅完成主体施工,目前处于全面停工状态。

(一)项目土地状况

“花树居”项目国土使用权证,成国用(2014)第289号,使用权面积5320.96㎡,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住宅至2083年6月19日,商业至2053年6月19日。土地未设置抵押,有查封。

(二)项目开发及销售情况

1、“新界花树居”项目

项目于2014年初动工,并于2014年10月取得预售许可证。项目共修建3栋独立洋房,-1至-2层为车位、1至2层为商业、3层及以上为住宅。目前该项目为在建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该项目可售总面积*****.84㎡,其中已售住宅18套(消费者购房户)、面积1876.53㎡。具体未售房产信息如下:

鑫怡公司“花树居”未售房产信息

序号

物业形态

数量(套)

面积(㎡)

1

住宅(含公寓)

77

7,399.69

2

商业

28

2,148.41

3

车位

104

5,816.21

总计

——

209

15,364.31

上述房源未扣除以房抵债备案的住宅8套,商业6套,车位8个。

2、“格林楠”项目

鑫怡公司“格林楠”项目尚有车位238个,面积10,215.54㎡。具体情况如下表:

鑫怡公司“格林楠”未售房产信息

序号

物业形态

数量(套)

面积(㎡)

备注

1

车位

238

10,215.54

已抵押136个,面积5,980.4㎡(存在出售未备案的情况)

总计

——

239

10,305.91

——

(三)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3日,共有51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为962,502,626.59元。上述申报的债权中,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的债权,共有35户,初审确定的金额为122,241,862.89元,共审减金额154,253,310.58元。

此外,破产受理前的税收债权初步计算约为3000万元。最终以税务机关申报并给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投资方式

(一)共益债投资。投资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不长于两年,到期偿还本息或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投资回报应不高于投资协议签订时LPR的四倍。

(二)共益债+代管代售。投资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不长于两年,到期偿还本息或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年投资回报率不高于12%,代管代售费用不超过花树居项目销售金额(销售金额不含债权人参与实物分配对应的债权额)的7%。

(三)投资用途。投资资金主要用于花树居项目加固、续建、报规、管理费用等。

四、投资人的招募程序

(一)投资人报名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与鑫怡公司无关联关系。

2.投资人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4.投资人应当具备与其选择的投资方式相对应的资质条件。选择共益债+代管代售投资模式的,代管代售主体需具有房地产开发的经验与资质。

5.共益债+代管代售投资模式投资人既可以单独投资,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资,联合体成员需要符合上述对应条件,但与投资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一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

(二)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投资人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载明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2.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信息);

3.需出具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历史上无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4.会计师事务出具的2020—2022年的审计报告;

5.投资人最新的征信报告以及资金实力证明(资金证明要求提供本招募公告日后,投资人在银行有不低于6000万元的存款证明)。

6.共益债+代管代售投资模式,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仍需提供上述1-3项资料。

7.投资人报名的基本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壹份,在2024年1月8日17时前密封邮寄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OCG国际中心B座13楼。莫律师收,电话:153*****831。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不再接受其报名。

(三)报名资格的审查。

管理人在报名截止日后两日内,对正式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后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交纳600万元的保证金,管理人收到保证金后,将向意向投资人提供投标文件。

(四)投资方案的提交。

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1月2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提交投资方案前应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600万元,未缴纳保证金的,不参与投资方案的比选。

(五)投资人的评选。

管理人将与债权人组成评审小组对投资人进行评选。

五、保证金的退还。

(一)未中选的投资者所缴纳的保证金在评选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二)投资人中选后,拒绝签订《投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投入重整资金,中选投资人的资格取消,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如中选投资人在比选中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审计报告、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诚信证明、虚假资金证明等,将取消其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参与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鑫怡公司有关情况不应视为管理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三)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投资人。

(四)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七、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OCG国际中心B座13楼。莫律师,电话:153*****831

成都鑫怡置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2月26日


,成都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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