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大丰镇华侨农场大丰队、群茂队、坡用队及金星队生产队规划》的简介
《澄迈县大丰镇华侨农场大丰队、群茂队、坡用队及金星队生产队规划》的简介
《澄迈县大丰镇华侨农场大丰队、群茂队、坡用队及金星队生产队规划(2023-2035)》的简介
一、公示时间
为切实有效指导大丰镇华侨农场大丰队、群茂队、坡用队及金星队建设,大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大丰镇华侨农场大丰队、群茂队、坡用队及金星队村庄规划,规划方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16日)。
二、公示意见及反馈
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和建议,可联系大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大丰镇人民政府将积极采纳各方意见将该规划修改完善。相关意见、建议、异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时杰 ???联系电话:138*****532
三、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1572.14公顷,群茂队已搬迁至场部,坡用队目前已无职工居住,本次规划只对大丰队和金星队居民点做出规划安排。
2、发展定位及村庄类型
(1)发展定位:以华侨农场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依托项目区位优势及资源,深挖澄迈县东坡文化,将项目打造成以东坡文化为主题,集东坡文化体验、研学、爱国教育、休闲娱乐、康养度假等功能于一体,实现东坡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努力把项目建设成为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新高地,东坡文旅经济发展核心区”,三产融合示范区。
(2)发展类型:根据大丰队及金星队的现状条件及上位规划,大丰队、金星队可列入基础整治类。
3、国土空间规划
(1)人口规模。至2035年,规划户籍人口为775人,总户数约为241户。
(2)用地规划: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为34.44公顷,占总规划范围面积2.19%,其中农场连队居住用地6.68公顷,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37公顷,文化用地0.29公顷,商业用地4.58公顷,工矿用地5.2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28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22公顷;农用地1491.16公顷,占总规划用地面积94.856%;未利用地46.54公顷,占总规划用地面积2.967%。
4、建设规划
4.1大丰队
大丰队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为3.61公顷,规划人口为468人,146户。
(1)一类农场连队住宅用地
用地面积为2.92公顷,占村庄建设边界80.89%。新增住宅26户,位于南部和北部。
(2)农场连队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为0.22公顷,占村庄建设边界6.09%。为现状保留的文化活动室、篮球场等,规划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综合服务中心、公厕等,新增健身场地、休闲活动场地、生态停车场。
(3)城镇村道路用地
用地面积为0.47公顷,占村庄建设边界13.02%。规划在保留现状道路基础上,通过拓宽主要道路、新增及硬化村庄内部巷道,完善村庄交通路网,满足车行和消防需求。
4.2金星队
金星队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为1.63公顷,规划人口为307人,95户。
(1)一类农场连队住宅用地
用地面积为1.21公顷,占村庄建设边界74.23%。新增住宅17户,位于东部。
(2)农场连队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为0.15公顷,占村庄建设边界9.20%。 规划新增文化室、综合服务中心、公厕,新增健身场地、休闲活动场地、生态停车场等。
(3)城镇村道路用地
用地面积为0.27公顷,占村庄建设边界16.57%。规划在保留现状道路基础上,通过拓宽主要道路、新增及硬化村庄内部巷道,完善村庄交通路网,满足车行和消防需求。
5、国土空间规划管控
落实《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349.4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345.42公顷。
四、附图
?????3.大丰队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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