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站前工程13-18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站前工程13-18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站前工程13~18标段
自购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HWZ-201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以下简称“新建商合杭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合肥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948号])批准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南省、安徽省、浙江省以《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803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建设单位为京福公司客运专线安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南省、安徽省、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银行借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50%,银行借款50%。所需物资建筑钢材、钢绞线、水泥、粉煤灰、矿粉、锚具、金属预埋件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四局商合杭铁路站前十三标项目经理部接受中铁建大桥局商合杭铁路站前十四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三局商合杭铁路站前十五标项目经理部、中铁六局商合杭铁路站前十六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四局商合杭铁路站前十七标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七局商合杭铁路站前十八标项目经理部委托,作为招标牵头组织人承办此次招标。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合肥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948号]);
(7)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南省、安徽省、浙江省《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803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表1。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3-2014年或2014-2015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中粉煤灰、矿粉包件除外),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其中粉煤灰、矿粉至少提供1份)。
④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3至2015年至少有3份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
⑤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1.2专用资格要求:见附表3。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6 同一标段同类物资包件划分超过2个的,投标人中标包件不超过2个;同一标段同类物资包件划分2个及以下的,投标人中标包件不超过1个。水泥同一标段同一生产厂家中标包件不得超过2个(SN18-03包除外)。粉煤灰同一生产厂家不得中标同一标段的所有包件。
已参加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站前工程13~18标段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HWZ-2016-01)第一次招标并中标的投标人及生产厂家,参与本次投标时,同一标段同类物资中标包件不得超过一个。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
5.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 3 月 30 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传真至****-********或扫描发送至SJWZ001@163.COM,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牵头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新站综合试验区支行;账号:****************0),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商合杭、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牵头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确认函应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或扫描发送至SJWZ001@163.COM。
5.3凡购买过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站前工程13~18标段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HWZ-2016-01)的投标人,参与本次相应包件投标报名时,不再收取标书费,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 3 月 30 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传真至****-********或扫描发送至SJWZ001@163.COM,招标牵头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确认函应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或扫描发送至SJWZ001@163.COM。
5.4招标文件由招标牵头人组织出售,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2,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月19日8:00时至10: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10:30时,开标时间:2016年4月19日10:30时,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中铁凯莱大酒店(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96号桐城路与望江东路交口向西300米)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各招标人联系。
9.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9.1 SHHZQ-13标 招标人:中铁四局商合杭铁路站前十三标项目经理部(招标牵头人)
联系人:江浩 联系电话:139*****656 邮箱:********1@QQ.COM">********1@QQ.COM
联系人:唐斌 联系电话:180*****068、****-******** 邮箱:********5@qq.com">********5@qq.com 购买标书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 邮箱:SJWZ001@163.COM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
9.2 SHHZQ-14标 招标人:中铁建大桥局商合杭铁路站前十四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陈喜才 联系电话:188*****586 邮箱:********5@QQ.COM">********5@QQ.COM
李立稳 联系电话:188*****577 邮箱:********@qq.com">********@qq.com
9.3 SHHZQ-15标 招标人:中铁三局商合杭铁路站前十五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何茂梁 联系电话:156*****559 邮箱:********0@QQ.COM">********0@QQ.COM
刘子宁 联系电话:135*****664 邮箱:********5@QQ.COM">********5@QQ.COM
9.4 SHHZQ-16标 招标人:中铁六局商合杭铁路站前十六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罗凯 联系电话: 15695638105 邮箱:497388112@QQ.COM
刘立元 联系电话: 13301211281
9.5 SHHZQ-17标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商合杭铁路站前十七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温传平 联系电话: 15056358835 邮箱: 2413540624@QQ.COM
9.6 SHHZQ-18标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商合杭铁路站前十八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曹荣 联系电话:18650283077 邮箱:1759665635@QQ.COM
丁宁 联系电话:13722992353 邮箱:121906854@qq.com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招标公告附件内容请到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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