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扶村、金鑫水电站清淤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乐昌市扶村、金鑫水电站清淤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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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扶村、金鑫水电站清淤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FP2023-01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乐昌市扶村、金鑫水电站清淤疏浚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 111.234132 万元,招标人为乐昌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乐昌市扶村水电站清淤疏浚治理河道总长度 338.16m,治理起点为扶村水电站陂
头处,河中桩号为 K0+000~K0+338.16。两岸涉及的人村主要为桂坑村。乐昌市金鑫水电站
清淤疏浚治理河道总长度 418.11m,其中东坝清淤疏浚治理河道长度 320.26m,西坝清淤疏
浚治理河道长度 97.85m。治理起点为金鑫水电站陂头处,东坝河中桩号为 K0+000~
K0+320.26,西坝河中桩号为 K0+000~K0+97.85。两岸涉及的人村主要为水源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昌市扶村、金鑫水电站清淤疏浚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乐昌市扶村、金鑫水电站清淤疏浚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
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
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
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
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
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
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
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
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
效)(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
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4)拟派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明(B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乐昌市乐城镇解放路丽旺大厦 201 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乐昌市乐城镇解放路丽旺大厦 201 房
七、其他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磋商,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磋商。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
托证明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乐昌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昌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乐昌市乐城街道乐棉路 72 号原棉纺厂行政办公大楼 105 室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751-5568681
电子邮件:lcfpkftz202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佳盛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 乐昌市乐城镇解放路丽旺大厦 201 房
联 系 人: 郭工
电 话: 0751-5555089
电子邮件: gdjsxmgl20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清淤疏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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