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配件维修动力分散辅助空压机、双塔干燥器等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配件维修动力分散辅助空压机、双塔干燥器等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动车组配件维修(动力分散辅助空压机、双塔干燥器等)业务外包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TY2024WB-GKJZ007 )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动车组配件维修(动力分散辅助空压机、双塔干燥器等)业务外包 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本项目共1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对动车组辅助空压机、双塔干燥器(含电磁阀)进行检测、维修,恢复配件技术状态性能。 | 辅助空压机检测、维修 | CRH5型 | 个 | 1 | 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 | 双塔干燥器(含电磁阀)检测、维修 | CRH5型 | 个 | 1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外包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外包企业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要涵盖铁路配件生产、销售或检修等相关业务。
3.外包企业须具有CRH5A平台动车组辅助空压器、双塔干燥器等配件的制造或维修业绩证明(2021年至今任一年度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方如属路外企业,须提供无违规聘用铁路退休、 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情况的承诺。
5.外包企业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招标。
7.投标人不得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必须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先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12 月27 日至2023 年12 月30 日18:00止。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
4.1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如参加开标会议,参会人员的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1 月9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非授权人不得参与现场开标。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本项目定于2024 年1 月9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江苏西路
邮政编码:******
联系人:陈中帅
电话:0991-*******
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991-*******
电子邮箱:*********@qq.com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日期:2023 年12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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