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烟用材料标贴碳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烟用材料标贴碳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烟用材料(标贴碳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GXTC-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烟用材料(标贴碳带)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烟用材料(标贴碳带)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

标段

物料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

拟中标人数量

中标比例

1

RFID不干胶标签

根据招标人实际产量确定实际采购数量,具体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

100%

水洗唛标签

不干胶碳带

水洗唛碳带

专卖品辅料标签纸


注:包括但不局限于:产品设计,产品生产或采购、运输及交货、技术资料提交、现场试验、验收、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等售后服务。

2.3 供货期:合同签订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4 合同期限: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框架协议,签订框架协议之后每个月按生产需求在中国烟草物资电子商务网签订购销合同,框架协议签订期限为 1 年。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2.7 供货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产量确定实际采购数量,具体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8 交货期:每批订单下达后25天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订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

3.2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标书内附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且年度间数据一致,不一致的附注说明(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所投货物未被烟草行业通报产品质量问题(含正处于整改期内);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中标后未发生过违法转包、违规分包行为。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或减少其供货份额,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企业近三年有制假行为或向非法制售烟草制品的单位或个人供货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邮件主题备注:烟草GXTC-C-********+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会于当日16时30分前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所有资料扫描一个PDF: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标书款请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银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431*****361080*****020132

转账时需在备注当中注明以下事项: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标书款”、招标编号,以便核对查实。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795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苏雪

电话:0431-********




标签: 烟用材料 标贴 碳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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