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叉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叉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叉车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3-778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叉车租赁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叉车租赁项目

2.2. 招标范围:叉车租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工期: 2024年1月—2025年6月,按甲方要求,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2.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用户需求书要求。

2.5服务地点:长春市长德大街102国道1094-1095区间,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须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注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联系人、(4)联系电话、(5)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邰女士 联系电话:0431-********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文辉

电 话:0431-********136*****91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张百伶

电话:0431-********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叉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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