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器乐和摄录设备招标公告

文化馆器乐和摄录设备招标公告

保康县文化馆器乐和摄录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和保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保采计[2016]016号政府采购计划函的要求,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保康县文化馆器乐和摄录设备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czx[2016]01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保康县文化馆器乐和摄录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内容:钢琴、电子琴、键盘音箱、电吉它、电箱民谣木吉它、吉它专用音响、电贝司、贝斯音响、电子鼓、电子鼓专用音箱、高音萨克斯、非洲鼓、二胡、扬琴、古筝、专业摄录一体机、单反相机等,详见谈判文件。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4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2013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

3.所投货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若所报产品属于国家CCC强制认证的,必须提供CCC强制认证证书;

4.钢琴和电子琴厂家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 2016年3月25 日至2016年3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本人持有关证件前来报名)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钢琴和电子琴厂家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委托代理证原件(以上均复印件一套留存)到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5号保康县农商行大楼12楼)报名,报名结束后领取谈判文件。

六、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9:30分前; 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为: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保康县农商行大楼12楼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保康县农商行大楼12楼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0710-*******

2、采购人;保康县文化馆

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139*****671

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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