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拆旧区复垦
青冈县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拆旧区复垦
青冈县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拆旧区复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冈县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拆旧区复垦以《 绥化市人民政府文件》 绥政函 【2023】219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青冈县国源土地整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冈县国源土地整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成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青冈县财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县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拆旧区复垦
2.2招标编号:CFZB-HLJ-******
2.3建设地点:青冈县。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土地平整工程、植被修建工程及其他工程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共划分标段:不划分
2.8控制价:*******.67元 ;
2.9计划工期: 126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5月 30 日。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近3个月(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人:青冈县财政局
法定招标人:青冈县国源土地整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忠孝
联 系 电话:138*****87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成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cfglhlj2019@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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