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草高速公路安全设施护栏材料招标公告
吉草高速公路安全设施护栏材料招标公告
吉草高速公路安全设施护栏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草高速公路安全设施护栏材料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为吉草高速公路W板防撞护栏材料采购,共划为1个合同包,即CL01合同包,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
(单价)
最高投标限价
(总价)
1
双波形护栏板
1000片
470元/片
684160元
2
三波护栏板
60片
720元/片
3
防阻块
600块
50元/块
4
立柱
600根
220元/根
5
螺栓
M16*180
1000套
3元/套
6
螺栓
M16*50
800套
2.5/套
7
螺栓
M16*35
1800套
2.2/套
2.2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 451-2007、《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18226-2000相关要求。所有材料均为绿色。所用的钢材为Q235普通碳素结构钢,弯曲半径在不超过1.5倍的时候下不发生裂纹。所有钢构件均采取镀锌和喷塑双层防腐处理。锌层厚度不小于76μm,喷塑层厚度不小于39μm。焊接钢管的焊缝应平整,无焊渣、突起。构件镀锌层表面应均匀完整、颜色一致表面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得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擦痕等缺陷。构件镀铝层表面应连续,不得有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熔渣、色泽暗淡及假浸、漏浸等缺陷。构件涂塑层应均匀光滑、连续,无肉眼可分辨的小孔、空间、孔隙、裂缝、脱皮及其他有害缺陷。
波形梁钢护栏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mm)
≥4
板厚 千分尺 抽检5%
2
立柱壁厚(mm)
≥4.5
测厚仪、千分尺:抽检5%
3
镀(涂)层厚度(μm)
锌层厚度≥76μm
喷塑层厚度≥39μm
测厚仪:抽检10%
4
拼接螺栓(45号钢)
抗拉强度(Mpa)
≥600
抽样做拉力试验:每批3组
2.3交货地点为吉草高速公路梅河工区、磐石工区、双河工区、丰满工区。
2.4计划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始至2016年4月30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取得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经审计的2014年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00万元。
3.2 若为波形梁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交通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的交通工程批量生产合格证(产品范围包括波形梁钢护栏);具备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波形梁供货业绩。
3.3 若为特许代理商,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交通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的交通工程批量生产合格证(产品范围包括波形梁钢护栏),具备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波形梁销售业绩。
3.4 一个制造(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如果特许代理商代理的产品来自不同的制造商,应按上述规定提供不同制造商的相关资料,且制造商均满足上述要求。
3.6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
3.8投标人应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进行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5日至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长春市经开区长沙路1555号)3楼招标部,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证件以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5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长春市经开区长沙路1555号)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公示
7.1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7.2中标候选人的信息将在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
序、名称、投标报价、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企业业绩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366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132000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 李晓勇
联系人:苏传明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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