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疾控中心多重病原检测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丹东市疾控中心多重病原检测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疾控中心多重病原检测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2-27 至 2024-01-04
撰写单位: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芦玲玲
(丹东市疾控中心多重病原检测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疾控中心多重病原检测系统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丹东市疾控中心多重病原检测系统购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技术需求

(一)用途

主要用于常规多病原核酸检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快速检测等。

(二)技术参数

★1.高度集成化,整合采样管样本加样处理、核酸提取、PCR扩增、多靶标荧光核酸检测及分析判读的全过程,减少手工操作,实现“样品进结果出(需进样后自动检测,检测后输出结果,中间无需人工操作)”。

★2.实现多病原检测,单个样本检测最大靶标数:≥24

3.单机样本最大检测通量:≥8个

4.可灵活通量检测,单机支持1份及以上样本灵活上机检测,节省试剂及耗材。

5.荧光通道:≥4(通道1:FAM等, 通道2:VIC,HEX等, 通道3:ROX等, 通道4:CY5等)

6.样本上样量:20ul-1000ul

7.加样模式:自动加样,能实现样本管全自动开关盖功能,支持开放样本管加样,适配常见多种规格样本管(至少包含φ16×100mm等规格样本管)。

★8.提取、扩增试剂等耗材识别:识别不同的耗材,并给予操作者提示

9.运行时间: 5h内完成多靶标核酸检测

★10.防污染措施:样本处理区和扩增分析区内部定向风路设计,配合实验过程进出风互不干扰,形成内部实验分区,仪器操作所需运动部件仅在样本处理区内固定运行,减少污染概率。

11.HEPA过滤:出风口装有HEPA过滤网,有效进行排风过滤。

12.提取

12.1核酸提取方法:基于磁珠法原理

12.2平均升降温速率:升温≥1.5℃/s,降温≥1.5℃/s

13.PCR

13.1检测方式:底部扫描

13.2最大升温速率:≥4℃/S

13.3控温精度:≤0.1℃

★14.结果判读:人工或自动判读,结果分析时每份样本的核酸扩增曲线均可,并支持手动调节。

★15.标配中文操作界面,结果输出为中文或有中文注释。

16.具有适配的呼吸道和肠道病原检测试剂,同时支持开放试剂,可根据多重筛查的工作需要支持定制化试剂,定制化试剂结果解释与判定有明确的判定标准,以便对于结果的分析,且样本涉及前处理的需配备前处理试剂。

17.投标人可提供定制化软件,实现检测结果自动传输或数据一键上传软件后自动存储,并根据需要以时间、地区、年龄、病原等为分类,对多病原检测结果及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和统计分析,具备中文操作方式和图表化的结果展示,用于辅助本区域内的多病原监测分析。

(三)配置

1.多重病原检测系统主机 1台

2.定制化多病原监测数据分析软件 1套

3.数据分析电脑(处理器 i7 及以上;独显;内存≥16G;存储 SSD≥512G;显示器≥23 英寸) 1台

4.开机测试和培训必要的试剂 200人份

5.打印机(用于打印检测结果) 1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供货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14时00分至2024年01月0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U盘存储形式)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7、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桃园街36-3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lhzb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馨悦、许帅宏、芦玲玲、冯熙雯、刘戎、王亚男
电 话: 024-********

标签: 多重病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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