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西三环南延部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西三环南延部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西三环南延部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西三环南延部分)勘察设计已由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BLZBH-2023-12-26-033号招标方案核准,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莲发改审字[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里程3.048公里,主线长2.094公里,互通长0.954 公里,平原区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33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丰台互通立交,主线跨越沧榆高速设置8x30+60+8x30m跨线桥1座,匝道上跨沧榆高速设置3x20+60+3x25m跨线桥1座,匝道上跨西三环南延主线设置4x25m跨线桥1座,设置通道涵洞共8道;平面交叉4处;管线交叉1处;高速公路收费站1处,以及沿线交通设施和绿化工程。 2.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5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5天内,提交全线汇总的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5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5天内,提交全线汇总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5天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2个。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7 09:00至2024-01-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招标人定于2024年1月16日9时00分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第七席位举行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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