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招标公告

第十九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招标公告


北京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第十九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3月28日

开标时间:2016年4月14日10:00

[2016]011号

采购编号:BGPC-G16008

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预算资金:495万元(第一包167.8万元、第二包307万元、第三包20.2万元)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地址: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3号

联系人:王菁川

电话:***-********

采购内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第十九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

第一包:大型活动和综合服务1项

简要招标服务内容:

1.“主题报告会”活动会务服务工作;

2.“走进科博会看北京”活动组织和实施工作;

3.设计制作与发放工作;

4.灯杆旗设计制作与悬挂工作;

5.数据论证与分析工作。

第二包:新闻宣传1项

简要招标服务内容:

1.新闻中心;

2.报纸及其新媒体宣传;

3.新闻网站及其新媒体宣传;

4.广播电视宣传;

5.刊物及其新媒体宣传;

6.户外广告;

7.组委会新媒体宣传;

8.新媒体公关服务;

9.特约撰稿;

10.宣传品;

11.翻译;

12.会议;

13.接待;

14.科博会境内外互联网宣传及参展商虚拟展馆推广。

第三包:推介活动1项

简要招标服务内容:

1.“科技成果推广与商务合作项目推介会”;

2.“科技项目投融资合作洽谈会”;

3.“国际海洋科技与项目合作会”;

4.“科技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5.“循环经济研讨会暨环保科技项目推介会”。

采购用途:展会用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

1.投标函: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出具本授权书,授权书均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可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四(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出具单位附件四(2)。

5.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个月内连续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二包:

1.投标函: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出具本授权书,授权书均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可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四(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出具单位附件四(2)。

5.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个月内连续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三包:

1.投标函: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出具本授权书,授权书均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可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四(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出具单位附件四(2)。

5.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个月内连续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各包评标均采用综合评分法。各包满分为100分:

第一包:价格10分,人员情况5分,服务方案及承诺30分,设计方案15分,统计分析方案15分,投标人综合状况5分,相关业绩情况20分。

第二包:价格10分,人员情况5分,宣传方案及承诺30分,设计方案20分,配套服务方案10分,投标人综合状况5分,相关业绩情况20分。

第三包:价格10分,安全方案10分,活动方案及承诺20分,设计方案25分,配套服务方案10分,投标人综合状况5分,相关业绩情况2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项目服务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所有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均须包括在总报价中。

最低报价不做中标保证。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于其投标文件中。

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人。若总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总得分相同且价格分得分也相同的,按投标人各方案得分之和由高至低顺序排列;若投标人各方案得分之和仍相同的,按业绩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下载《招标文件》程序:

1.办理CA认证证书: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bgpc.gov.cn)查阅“CA认证”栏目,按程序要求办理。

2.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取得CA认证证书后,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主页,选择“下载标书”栏目,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系统。

询标时间:2016年3月29日9:30

询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四开标厅(206室)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现场答疑。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4日10:0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201室)

注意事项:本项采购使用电子评标系统,投标时,供应商应提交电子投标系统U盘(数据导入后退还),电子投标U盘中须包含用“电子投标制作软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请投标商配合(注:“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bgpc.gov.cn/news/news/nt_id/48)。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丰台区玉林西路45号腾飞大厦

邮编:100069

项目负责人:马越

电话:***-****************(传真)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财经报网、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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