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廉政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廉政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YKSYXL-F1070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项目包含仿古长廊、六角亭、浮雕墙、文化摆件、地面基层和道路铺设等建设内容。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廉政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套 | 自签订合同当日起算30天内建设完成 | 陕西省西安市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37.00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05日,每日上午08 : 30至11:30,下午14:00至17: 30 。
(二)申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红旗路2206号陕西水务大厦7楼707。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供应商可采取现场或线上任意一种方式办理领取采购文件手续。
1.现场办理: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指定专人携带下述资料1份(按顺序排列,须加盖公章)在发售时间内到送达发售地点,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采购文件;
2.线上办理:供应商可登录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点击右上角“获取文件”进行信息登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将《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须加盖公章),按顺序彩色扫描后上传至系统(原件于开评标当天交于工作人员或邮寄至我司),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采购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红旗路2206号陕西水务大厦7楼707。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红旗路2206号陕西水务大厦7楼707。。
八、现场踏勘
(一)采购机构或采购方统一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同时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在现场踏勘时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相关资料。勘察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中标后中标供应商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招标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招标人不予受理。
2.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介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工/何工
办公电话:029-********
移动电话:180*****057
邮 箱:shanxixm@chinapsp.cn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红旗路2206号陕西水务大厦7楼707室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 029-********/151*****675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杜老师
办公电话:029-********/18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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