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法院新媒体技术支持、平台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邗江区法院新媒体技术支持、平台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邗江区法院新媒体技术支持、平台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经研究决定,我院公开征选新媒体技术支持、平台维护公司。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邗江法院新媒体技术支持、平台维护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一)项目概况

为有效应对“互联网+”时代,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为公众提供便企便民服务,宣传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同时进一步增加“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品牌的社会影响力、传播力,让更多人知晓法院工作。

(二)采购需求

1、新闻宣传策划。中标方应配备专门的新闻记者1名,负责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日常活动、重要活动及重要节点的新闻宣传策划,根据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的工作安排,负责宣传策划的前期准备、照片拍摄、到具体实施再到后期资料整理等工作,对活动进行包装、提升。

2.微信公众号维护。中标方需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的维护、更新提供技术支持,图文编辑。

3、网站维护。中标方需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的维护、更新提供技术支持。

4、微博维护。中标方需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的维护、更新提供技术支持。

5、新媒体产品。根据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工作安排,通过长图、海报、短视频等方式生动形象的解读法院动态,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活动方案由采购方与中标方共同商定。

6、媒体宣传支持。合作期间,中标方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有新闻价值的重大活动、重要信息应积极给予推广支持,配合本项目向主流网络新闻媒体推广,扩大信息影响力。

7、日常要关注法院相关信息和新闻,提升质量与新意,不断扩大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信息的传播范围。

8、中标方应具有新媒体工作经验,有法院新媒体运营维护经验者优先。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中标日起1年。

三、供应商需提供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5、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所列出的八点内容提供详细且贴切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方案。

6、提供配备新闻记者详细信息及工资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注: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需求等为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费用自行考虑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如缺项,视为让利。

四、报名事项:

1、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科,

2、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上午10点(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五、评标方式:

满足采购需求最低价评标法

联系电话:0514-********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6日

投标函

致: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根据贵方的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4.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户:

行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支持 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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