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桔园高效节水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南丰县桔园高效节水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本项目已由南丰县水利局《关于南丰县桔园高效节水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丰水发[2023]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融资资金和专项债相结合,经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项目采用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2.1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37万元。
2.2项目建设地点:南丰县各乡镇。
2.3项目概况
工程共涉及11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为1.93万亩,其中桔园灌溉面积1.75万亩,农田灌溉面积0.12万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提灌泵站31座,改造提灌泵站1座,新建水陂6座,新建或者拆除重建蓄水池53座,新建进水池26座,新建机井3座,新建大口井3座,新建管道总长485.308KM及其附属设施和灌区信息化建设等。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7工期要求:总工期501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16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②同时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③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③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拟派。
⑤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④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等。
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注:拟派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以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均专人专岗,不得兼任。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③ 投标人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江西CA单位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5.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在建项目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5.3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人员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由于身体原因或工作岗位调动等情况,经发包人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可更换具有同等资格条件,能够胜任本项工作的人员)。
②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③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2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5.5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赣公管办﹝2022﹞2号),本项目评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鸿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揭先生 | 联系人:钟先生 |
联系方式:191*****445 | 联系方式:0794-*******/181*****989 |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 地 址:抚州市临川区名人国际A栋2单元26楼 |
监督单位:南丰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4-*******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县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南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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