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智能化项目贰-监理项目二次公告

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智能化项目贰-监理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智能化项目(贰)-监理项目(二次公告)已经由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智能化项目(贰)-监理项目(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2.工程规模: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智能化项目(贰)施工全过程监理

3.预算金额:12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YKF010*****202*****

标段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智能化项目(贰)-监理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范围: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建设项目-弱电工程智能化项目(贰)施工全过程监理

5.工期要求: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通信工程·通信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9)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11)投标人须是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12)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一年以上(含1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与投标人直接签定的劳动合同,且从投标人报名之日前1年算起);(1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2.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7日13: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4.递交地址: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67室)。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现场开标。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领取地点: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69室)或电子邮箱**********@qq.com

3.领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通信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5)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裁判文书网”网站2017年10月15日以来,在烟草行业未载入行贿判决的截图。(7)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注: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只支持对公账户)。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新世界支行;

账号:1249 0637 8810 506

六、其他说明:

裁判文书网查询方式

登录裁判文书网后进行如下操作:

(1)高级检索:搜索公司名称→案由:搜索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日-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2)高级检索:搜索公司名称→案由:搜索单位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日-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3)高级检索:搜索公司法定代表人→案由:搜索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日-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4)高级检索:搜索公司法定代表人→案由:搜索单位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日-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注: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东北新闻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网站同步发出。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八、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如有质疑和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递交地点为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异议或投诉。(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联系人:王先生

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烟草物流配送中心,民生路7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3*****51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联系人:董女士、彭女士

电话:024-********-8003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联合工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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